发信人: xinsia (小葵|招财小白兔@叔叔是偶滴super star), 信区: Age
标 题: 葵鸨出品:中国历代风月制度扯淡考
发信站: 水木社区 (Tue Feb 2 00:16:32 2010), 站内
先秦两汉,这是一个大时代,作为一门新兴朝阳产业,女性创业者们大致可以分为两大类;第一大类,私妓,这是行业主流,又可分为A,B类人群,
A类,被动型,宫廷卿的家妓,又可以称为女乐,来源也很明确,主要来自于战争中俘获的敌国女奴,即所谓的乐户。古代战国争霸,一国攻灭另一国的的技术指标,无非是,俘名王,焚宫室,收版籍,献礼乐等等,用现代的话翻译,大意就是,如果有朝一日,愤青们攻灭了花旗国,总统要抓,白宫要烧,各州土地人口图册要收缴,国宝要没收,好莱坞的艺人们要编入乐籍,按领导们的行政级别进行合理分配。
B类,主动型,来自民间,自由职业者,《史记 货殖列传》:“夫赵女郑姬,设形容,揳鸣琴,揄长袂,蹑利屣,目挑心招,出不远千里,不择老少者,奔富厚也”。
第二大类,公娼,属于国家战略物资的一种,非主流型,只在特定时期偶有出现,也可以分成A,B两大类
A类,民用型,《战国策·东周策》:“齐桓公宫中七市,女闾七百”。目的也很明确,一是“征其夜合之资,以佐军国”,更重要的是缓解社会压力,打个比方,当今社会,像困难户形单影只,单车徒步,久而久之,心理失衡,就不谐和了,那要怎么办呢?只有大力发展公交系统,才能起到减压阀的作用。
B类,军用型,这种记载多的是,《史记》载,尉佗征服南越之后,使人上书求女无夫家者三万人秦皇可其万五千人
还有一种公娼,是比较特殊的,例如,史载:燕太子丹养勇士,“不爱后宫美女,民化以为俗,宾客相过,有妇侍宿”.燕太子丹为了招揽人才,吸引游士,居然出阴招,怪不得圣人云,很黄很暴力。这样的手段,不知坑害了多少青少年,例如秦舞阳,荆轲等等,无一不因此走上歧途,沦为名副其实的恐怖分子。
纵观整个先秦两汉,贵族们的家妓,始终是行业的主流,但是到了魏晋南北朝时代,朝廷的一纸诏令,为整个行业注入了新的活力。
魏晋时代,士风放达,高门大户眷养了大量的家妓,在南齐时,出台一项政策,士族子弟官位不至黄门侍郎者,不得蓄养家妓。换句话说,朝廷规定,不是副局级的干部,不得包养二奶,这项政策直接导致中下级士族们的家妓群瓦解,但不是风流云散,而是依据乐籍关系,由高门转入官家,由地方政府统一管理,为接下来的隋唐官妓出现打下了基础,南梁有 《万山见采桑人》诗曰:“倡妾不胜愁,结束下青楼” 。青楼这个专用名词因此浮出了水面。
同时,因为有了原来的职业乐妓们的加入,市场上原有的自由从业者们,也不得不提高自身的艺术修养,应对新的挑战。例如南朝宫体诗传到民间,作艳诗成为娱乐界时尚,于是像苏小小这样名妓,也不得不自学成才,有了
妾乘油壁车,郎骑青骢马,
何处结同心?西泠松柏下。
这样的名句。特别要指出的,西方的公娼制度来自于野鸡合法化,而吾国公娼制度却来自于二奶再就业,两相比较,还是我天朝强啊!
进入隋唐时代,杨广置十二教坊于洛阳,李三郎设梨园于禁中,上行下效,地方上的官妓制度逐渐成形。官妓也分两种
A,由地方官府直接管辖的营妓,官给衣粮,也算是享受公务员待遇了,日常事务,主要负责各级官员迎来送往的接待事宜,例如,白居易由长安往杭州去作太守,京兆尹给他送行,就可以召唤长安营妓来作陪,这类官妓,若是日后想要从良,需打报告给市长,准予脱籍,才可以许配良家。
B,由龟奴,老鸨控制的市妓,她们属于纳税人。这类妓,若是想要从良,只需疏通龟鸨,由他们出面,报知官府脱除乐籍,
唐代妓_女,从良只是他们的出路之一,还有年老色衰之后转行做老鸨的,进入尼庵,道观作女冠的,不一而足,其中出名女道士,就有唐朝豪放女鱼玄机,这位鱼阿姨,可不是一般的强悍,还有薛涛,这位姐姐流寓四川时的风流业绩,也很值得人们叹赏,她还有个别号“薛校书”,因此日后风尘女子们也就有了一个“校书”的雅号。
顺便一提,在唐朝,所谓“曲江之会”喝花酒其实是一件比较奢侈的事情,光顾者多是权贵或是新晋进士之流,作为一般的普通人,去平康坊只能是偶一为之的事情。假设你在长安是一个平常市民,可以为你做如下建议,别去平康坊,踏踏实实做人,你要有一户寻常院落的话,不如放出去收租,一间房,长安市价500文一月,而当时布帛市场上一匹大练的价钱在460文,而在人口市场上,一个12岁左右的西域美少女,不过市值40匹大练,换算一下,收两年房租,就可以把小泽玛丽亚式的美女领回家了,这可比去平康坊喝上一杯花酒,连个手都摸不上的待遇要好得多了。
到了宋朝,这套制度,依然延续,不过唐朝多诗妓,而宋朝词牌流行,姐姐们大多与时俱进,转行去做创作型歌手了。当时国家实行酒业专卖政策,为了促销,每到官库新酒,赶在中秋节前上市之时,多派出勾栏瓦肆的姐姐们依楼沽酒,做产品代言人,有意者还可以点花牌,所谓品美酒,赏美人,真可说是人生一大乐事。
提起宋代欢场第一圣手,非柳永莫属,柳三变虽然在后人的风评中,不如苏轼,有所谓“柳郎中词只合十七八女郎,执红牙板,歌‘杨柳岸、晓风残月’;苏学士词须关西大汉,铜琵琶,铁绰板,唱‘大江东去’”一说。但其实此人还是比较厚道的。有一个故事这样记载,有三位姐姐缠着柳永给自己创作新词,分别叫师师,香香,安安,换做别人,就很难办了,偏偏柳三变厚道,这样写道
《西江月》
师师生得艳冶,香香於我情多。安安那更久比和。四个打成一个。
幸自苍皇未款,新词写处多磨。几回扯了又重挪。奸字中心著我。
摆得很平,看不出厚此薄彼,于是姐姐们都很满意,但苏学士为人就有失厚道了。《渑水燕谈录》云:苏子瞻通判钱唐,尝权领郡事。新太守将至,营妓陈状,以年老,乞出籍从良。公即判曰:
“五日京兆,判状不难,九尾野狐,从良任便。”
有周生者,色艺为一郡之最,闻之,亦陈状乞嫁。公惜其去,判云:
“慕周南之化,此意诚可嘉,空冀北之群,所请宜不允。”
自己要离任,放年老色衰的营妓脱籍,取了清名,又把PP的营妓留给下任领导,搞好了官场关系,看来老苏果然是个官场老手了。
蒙元是个无良的朝代,朝廷规定全国妓_女,户籍都要报教坊司备案,以此作为国家收取“花捐”的依据。也就是说自唐宋以来,官妓享受的公务员待遇被取消,转而变成国家的人肉印钞机了。天可怜见,江湖规矩,连好汉们都知道欺负诸如寡妇,妓_女这类的弱势群体的,是非道义的。可是在元朝,官府明火执仗的劫收她们的卖身钱,而且,朝廷还有“当番承应”制度,即妓_女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还要为国家外事活动出力。
时间到了明朝,风水轮流转,妓_女团队又增添了新生力量。《三风十愆记》载;明灭元,凡蒙古部落子孙流寓中国者,(明太祖 )令所在编入户籍,其在京省,谓之“乐户”,在州邑,谓之“丐户”。看起来朱重八的思想境界不高,一点也不知道以德抱怨的道理,不学吾朝那些抚养战争遗孤之类的善举,反而学元首,喜欢做些SM的勾当,真是太暴力太黄色了。
有明一代,由于社会文化的发展,文艺复兴的浪潮也吹遍了秦淮河的每一个角落,用现在的话来说,听当时丽人们的谈吐,都像是北大的,看姐姐们的长相,那全是北广的,打个比方来说,唐妓,宋妓,明妓,姐妹三人来参加当今的世界小姐选美比赛。唐妓出场,穿的是明艳照人,展示的是霓裳羽衣的舞艺,恰如牡丹盛放,而宋妓,穿着淡雅,古琴,琵琶,一曲弹罢,回味悠长,如同睡莲绽放,而明妓,靠的是气质,讲究的是,素面朝天,往台上一站,不说话,单凭一个不经意的眼神,就能谋杀菲林无数,要是问答主持人提问,那更是谈吐不凡,开口就是,“今天,我不是代表自己,而是代表我国N万万同胞站在这里”云云,明妓就好比腊梅,开放在严冬,背负着天下兴亡,秦淮八艳就是其中的杰出代表。
清代是个特殊的朝代,雍正时就下了禁娼令,国家明文规定,公务员不能嫖妓,但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老爷们固然不敢嫖妓,但大都改道去像姑堂子寻求心灵上的安慰了,通俗的说,在我大清,同样是李安的作品,《色戒》是不能上映的,至少是要删节的,但是作为获奖作品,《断背山》却是可以公映的。
民国花业,根据社会的要求,情况有了新的变化,比如,民国初年,二人怀揣100鹰洋(墨西哥银元)来到上海,开始创业,首先,当时上海在租界里租一套三进石库门房屋(三正堂四厢房),月租36元左右,再向工部局申领花牌,每半年1元钱,然后开始招收员工,完全商业化,招收自由从业者,能自带琴师者,优先考虑(民国初,唱戏是职业基本功之一)。订合同,劳资双方按行规,四六拆帐。手续办完,大致能招收5~8名员工,开一间中等的“么二堂子”(收费细则,以一位姐姐一天只做一单生意论,“移茶”(瓜子、水果)1元,住夜4元,“下脚”1元,共收费6元,叫做“六跌倒”)。根据估算,半个月左右,就可以开始返本盈利了。
20~30年代,五四以后,社会风气转向新潮,万象更新,专做台基生意,为两类人群提供方便,一类是青年学子,著名学人苏雪林晚年在所著的回忆录《浮生九四》里说:“五四之后,打倒封建,贞洁即是旧道德,在打倒之列,信仰新道德的男女学生就自然混在一起,不久之后,班上的大肚罗汉也就多了起来,而且也不以为耻”,提供场地,为新文化运动保驾护航,也算是贡献了吧,还有一类,豪门怨妇,寻求精神上的慰藉,也要月老代为联络,按当时物价角度来讲,这门旅馆生意,包赚不赔。
到了党国,西风东渐,舞会风行,舞厅自然就要应运而生,门票男宾1元,女宾免票,事先要招聘一批舞小姐,也是自愿原则,还是四六拆帐,舞场内,舞票是1元一张,酒水点心1~3元每份不等,平均一位生客(纯粹来开洋荤的乡下穷光蛋)一晚上的花费至少在10元左右,如果熟客,要是专门为一位相熟的舞女捧场,那就不好说了。
日据时期,不营业,娱乐圈也有爱国的。胜利后的上海,党国市政当局的政策是“化繁为简”,“化私为公”,“化零为整”,一概改为公娼制度,之后国府南渡,转进台北。开设应召站,也是领公娼牌照,门口以绿色电灯为标识。人员招收本着公平公开的行规,高山番妇,阿妹之流。20万台币买断两年工龄,平地西施,志玲之辈,60万台币买断两年工龄,这就是所谓的“番汉有别”的党国国策。
进入90年代,阿扁做台北市长的时候,废止公娼,引发“娼影行动”,小马哥上任,出现了“罚娼不罚嫖”的讨论,现在进入了“娼嫖都不罚的”法制时期。
如果各位经常看TVB的肥皂剧,那以下情节,大家应该不会陌生。
差人:阿SIR在问你话,你还不说?妓_女:警官,你唬我啊,在香港出来卖是不犯法的,教唆和控制他人卖_淫才是犯法的。。。。。。
以上经典桥段,大致就告诉了偶们香港的风月制度,从初开埠时的西塘风月,到97以后北姑入侵,佐敦沦陷,一切尽在其中了。
标 题: 葵鸨出品:中国历代风月制度扯淡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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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秦两汉,这是一个大时代,作为一门新兴朝阳产业,女性创业者们大致可以分为两大类;第一大类,私妓,这是行业主流,又可分为A,B类人群,
A类,被动型,宫廷卿的家妓,又可以称为女乐,来源也很明确,主要来自于战争中俘获的敌国女奴,即所谓的乐户。古代战国争霸,一国攻灭另一国的的技术指标,无非是,俘名王,焚宫室,收版籍,献礼乐等等,用现代的话翻译,大意就是,如果有朝一日,愤青们攻灭了花旗国,总统要抓,白宫要烧,各州土地人口图册要收缴,国宝要没收,好莱坞的艺人们要编入乐籍,按领导们的行政级别进行合理分配。
B类,主动型,来自民间,自由职业者,《史记 货殖列传》:“夫赵女郑姬,设形容,揳鸣琴,揄长袂,蹑利屣,目挑心招,出不远千里,不择老少者,奔富厚也”。
第二大类,公娼,属于国家战略物资的一种,非主流型,只在特定时期偶有出现,也可以分成A,B两大类
A类,民用型,《战国策·东周策》:“齐桓公宫中七市,女闾七百”。目的也很明确,一是“征其夜合之资,以佐军国”,更重要的是缓解社会压力,打个比方,当今社会,像困难户形单影只,单车徒步,久而久之,心理失衡,就不谐和了,那要怎么办呢?只有大力发展公交系统,才能起到减压阀的作用。
B类,军用型,这种记载多的是,《史记》载,尉佗征服南越之后,使人上书求女无夫家者三万人秦皇可其万五千人
还有一种公娼,是比较特殊的,例如,史载:燕太子丹养勇士,“不爱后宫美女,民化以为俗,宾客相过,有妇侍宿”.燕太子丹为了招揽人才,吸引游士,居然出阴招,怪不得圣人云,很黄很暴力。这样的手段,不知坑害了多少青少年,例如秦舞阳,荆轲等等,无一不因此走上歧途,沦为名副其实的恐怖分子。
纵观整个先秦两汉,贵族们的家妓,始终是行业的主流,但是到了魏晋南北朝时代,朝廷的一纸诏令,为整个行业注入了新的活力。
魏晋时代,士风放达,高门大户眷养了大量的家妓,在南齐时,出台一项政策,士族子弟官位不至黄门侍郎者,不得蓄养家妓。换句话说,朝廷规定,不是副局级的干部,不得包养二奶,这项政策直接导致中下级士族们的家妓群瓦解,但不是风流云散,而是依据乐籍关系,由高门转入官家,由地方政府统一管理,为接下来的隋唐官妓出现打下了基础,南梁有 《万山见采桑人》诗曰:“倡妾不胜愁,结束下青楼” 。青楼这个专用名词因此浮出了水面。
同时,因为有了原来的职业乐妓们的加入,市场上原有的自由从业者们,也不得不提高自身的艺术修养,应对新的挑战。例如南朝宫体诗传到民间,作艳诗成为娱乐界时尚,于是像苏小小这样名妓,也不得不自学成才,有了
妾乘油壁车,郎骑青骢马,
何处结同心?西泠松柏下。
这样的名句。特别要指出的,西方的公娼制度来自于野鸡合法化,而吾国公娼制度却来自于二奶再就业,两相比较,还是我天朝强啊!
进入隋唐时代,杨广置十二教坊于洛阳,李三郎设梨园于禁中,上行下效,地方上的官妓制度逐渐成形。官妓也分两种
A,由地方官府直接管辖的营妓,官给衣粮,也算是享受公务员待遇了,日常事务,主要负责各级官员迎来送往的接待事宜,例如,白居易由长安往杭州去作太守,京兆尹给他送行,就可以召唤长安营妓来作陪,这类官妓,若是日后想要从良,需打报告给市长,准予脱籍,才可以许配良家。
B,由龟奴,老鸨控制的市妓,她们属于纳税人。这类妓,若是想要从良,只需疏通龟鸨,由他们出面,报知官府脱除乐籍,
唐代妓_女,从良只是他们的出路之一,还有年老色衰之后转行做老鸨的,进入尼庵,道观作女冠的,不一而足,其中出名女道士,就有唐朝豪放女鱼玄机,这位鱼阿姨,可不是一般的强悍,还有薛涛,这位姐姐流寓四川时的风流业绩,也很值得人们叹赏,她还有个别号“薛校书”,因此日后风尘女子们也就有了一个“校书”的雅号。
顺便一提,在唐朝,所谓“曲江之会”喝花酒其实是一件比较奢侈的事情,光顾者多是权贵或是新晋进士之流,作为一般的普通人,去平康坊只能是偶一为之的事情。假设你在长安是一个平常市民,可以为你做如下建议,别去平康坊,踏踏实实做人,你要有一户寻常院落的话,不如放出去收租,一间房,长安市价500文一月,而当时布帛市场上一匹大练的价钱在460文,而在人口市场上,一个12岁左右的西域美少女,不过市值40匹大练,换算一下,收两年房租,就可以把小泽玛丽亚式的美女领回家了,这可比去平康坊喝上一杯花酒,连个手都摸不上的待遇要好得多了。
到了宋朝,这套制度,依然延续,不过唐朝多诗妓,而宋朝词牌流行,姐姐们大多与时俱进,转行去做创作型歌手了。当时国家实行酒业专卖政策,为了促销,每到官库新酒,赶在中秋节前上市之时,多派出勾栏瓦肆的姐姐们依楼沽酒,做产品代言人,有意者还可以点花牌,所谓品美酒,赏美人,真可说是人生一大乐事。
提起宋代欢场第一圣手,非柳永莫属,柳三变虽然在后人的风评中,不如苏轼,有所谓“柳郎中词只合十七八女郎,执红牙板,歌‘杨柳岸、晓风残月’;苏学士词须关西大汉,铜琵琶,铁绰板,唱‘大江东去’”一说。但其实此人还是比较厚道的。有一个故事这样记载,有三位姐姐缠着柳永给自己创作新词,分别叫师师,香香,安安,换做别人,就很难办了,偏偏柳三变厚道,这样写道
《西江月》
师师生得艳冶,香香於我情多。安安那更久比和。四个打成一个。
幸自苍皇未款,新词写处多磨。几回扯了又重挪。奸字中心著我。
摆得很平,看不出厚此薄彼,于是姐姐们都很满意,但苏学士为人就有失厚道了。《渑水燕谈录》云:苏子瞻通判钱唐,尝权领郡事。新太守将至,营妓陈状,以年老,乞出籍从良。公即判曰:
“五日京兆,判状不难,九尾野狐,从良任便。”
有周生者,色艺为一郡之最,闻之,亦陈状乞嫁。公惜其去,判云:
“慕周南之化,此意诚可嘉,空冀北之群,所请宜不允。”
自己要离任,放年老色衰的营妓脱籍,取了清名,又把PP的营妓留给下任领导,搞好了官场关系,看来老苏果然是个官场老手了。
蒙元是个无良的朝代,朝廷规定全国妓_女,户籍都要报教坊司备案,以此作为国家收取“花捐”的依据。也就是说自唐宋以来,官妓享受的公务员待遇被取消,转而变成国家的人肉印钞机了。天可怜见,江湖规矩,连好汉们都知道欺负诸如寡妇,妓_女这类的弱势群体的,是非道义的。可是在元朝,官府明火执仗的劫收她们的卖身钱,而且,朝廷还有“当番承应”制度,即妓_女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还要为国家外事活动出力。
时间到了明朝,风水轮流转,妓_女团队又增添了新生力量。《三风十愆记》载;明灭元,凡蒙古部落子孙流寓中国者,(明太祖 )令所在编入户籍,其在京省,谓之“乐户”,在州邑,谓之“丐户”。看起来朱重八的思想境界不高,一点也不知道以德抱怨的道理,不学吾朝那些抚养战争遗孤之类的善举,反而学元首,喜欢做些SM的勾当,真是太暴力太黄色了。
有明一代,由于社会文化的发展,文艺复兴的浪潮也吹遍了秦淮河的每一个角落,用现在的话来说,听当时丽人们的谈吐,都像是北大的,看姐姐们的长相,那全是北广的,打个比方来说,唐妓,宋妓,明妓,姐妹三人来参加当今的世界小姐选美比赛。唐妓出场,穿的是明艳照人,展示的是霓裳羽衣的舞艺,恰如牡丹盛放,而宋妓,穿着淡雅,古琴,琵琶,一曲弹罢,回味悠长,如同睡莲绽放,而明妓,靠的是气质,讲究的是,素面朝天,往台上一站,不说话,单凭一个不经意的眼神,就能谋杀菲林无数,要是问答主持人提问,那更是谈吐不凡,开口就是,“今天,我不是代表自己,而是代表我国N万万同胞站在这里”云云,明妓就好比腊梅,开放在严冬,背负着天下兴亡,秦淮八艳就是其中的杰出代表。
清代是个特殊的朝代,雍正时就下了禁娼令,国家明文规定,公务员不能嫖妓,但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老爷们固然不敢嫖妓,但大都改道去像姑堂子寻求心灵上的安慰了,通俗的说,在我大清,同样是李安的作品,《色戒》是不能上映的,至少是要删节的,但是作为获奖作品,《断背山》却是可以公映的。
民国花业,根据社会的要求,情况有了新的变化,比如,民国初年,二人怀揣100鹰洋(墨西哥银元)来到上海,开始创业,首先,当时上海在租界里租一套三进石库门房屋(三正堂四厢房),月租36元左右,再向工部局申领花牌,每半年1元钱,然后开始招收员工,完全商业化,招收自由从业者,能自带琴师者,优先考虑(民国初,唱戏是职业基本功之一)。订合同,劳资双方按行规,四六拆帐。手续办完,大致能招收5~8名员工,开一间中等的“么二堂子”(收费细则,以一位姐姐一天只做一单生意论,“移茶”(瓜子、水果)1元,住夜4元,“下脚”1元,共收费6元,叫做“六跌倒”)。根据估算,半个月左右,就可以开始返本盈利了。
20~30年代,五四以后,社会风气转向新潮,万象更新,专做台基生意,为两类人群提供方便,一类是青年学子,著名学人苏雪林晚年在所著的回忆录《浮生九四》里说:“五四之后,打倒封建,贞洁即是旧道德,在打倒之列,信仰新道德的男女学生就自然混在一起,不久之后,班上的大肚罗汉也就多了起来,而且也不以为耻”,提供场地,为新文化运动保驾护航,也算是贡献了吧,还有一类,豪门怨妇,寻求精神上的慰藉,也要月老代为联络,按当时物价角度来讲,这门旅馆生意,包赚不赔。
到了党国,西风东渐,舞会风行,舞厅自然就要应运而生,门票男宾1元,女宾免票,事先要招聘一批舞小姐,也是自愿原则,还是四六拆帐,舞场内,舞票是1元一张,酒水点心1~3元每份不等,平均一位生客(纯粹来开洋荤的乡下穷光蛋)一晚上的花费至少在10元左右,如果熟客,要是专门为一位相熟的舞女捧场,那就不好说了。
日据时期,不营业,娱乐圈也有爱国的。胜利后的上海,党国市政当局的政策是“化繁为简”,“化私为公”,“化零为整”,一概改为公娼制度,之后国府南渡,转进台北。开设应召站,也是领公娼牌照,门口以绿色电灯为标识。人员招收本着公平公开的行规,高山番妇,阿妹之流。20万台币买断两年工龄,平地西施,志玲之辈,60万台币买断两年工龄,这就是所谓的“番汉有别”的党国国策。
进入90年代,阿扁做台北市长的时候,废止公娼,引发“娼影行动”,小马哥上任,出现了“罚娼不罚嫖”的讨论,现在进入了“娼嫖都不罚的”法制时期。
如果各位经常看TVB的肥皂剧,那以下情节,大家应该不会陌生。
差人:阿SIR在问你话,你还不说?妓_女:警官,你唬我啊,在香港出来卖是不犯法的,教唆和控制他人卖_淫才是犯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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