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函数定义
函数是一个实现一定功能的语句集合。函数定义方式如下:
返回类型 函数名称(参数类型 参数){
函数主体
}
函数使用的变量分为两种:
(1)全局变量:在定义之后的所有程序段内都有效的变量。
(2)局部变量:定义在函数内部,只在函数内生效,函数结束时销毁的变量。
函数定义的小括号内的参数称为形式参数或形参,实际调用时小括号内的参数称为实际参数或实参。
2.数组作为函数参数
函数的参数可以是数组,数组作为参数时,参数中数组的第一维不需要填写长度,实际调用时只需填写数组名。
数组作为参数时,在函数中对数组元素的修改等同于对原数组元素的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