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管辖权判定标准的转变
1. 引言
互联网没有地域边界,随着20世纪90年代末商业向互联网转移,在线运营的法律风险问题迅速凸显。销售产品、提供客户服务或维护信息网站等活动中,一些传统法律风险如销售缺陷产品或信息披露不准确,在离线世界中已为人熟知,但互联网带来了独特挑战。
遵守当地法律往往不足以确保企业限制其法律风险暴露,因为网站全球可访问,网站所有者可能会在遥远的司法管辖区被起诉。消费者在线购物时,也需在无限选择、更多信息获取和更具竞争力的全球市场与可能无法受益于当地消费者保护法律之间进行权衡。此外,互联网带来的法律风险还超出了商业活动,涉及公共利益信息网站和匿名发帖者等。
近年来,Zippo法律框架的采用加剧了对互联网管辖权法律风险评估的挑战。Zippo框架采用被动与主动测试,法院通过衡量网站的相对交互性来确定管辖权主张是否合适。“被动”网站是指互动性极低的信息型网站,“主动”网站则具有更高的交互性和与终端用户的联系。然而,随着时间推移,Zippo测试变得越来越过时和无关紧要,本文将探讨当前方法的有效性并提出可能的改革建议。
2. Zippo测试的兴衰
2.1 Zippo被动与主动测试的出现
1996年,美国康涅狄格州地区法院的Inset Systems, Inc. v. Instruction Set, Inc. 案是北美将管辖权原则应用于互联网的首个案例。Inset Systems公司起诉Instruction Set公司商标侵权,法院基于Instruction Set公司使用互联网的行为,认定其有目的地将广告活动持续指向康涅狄格州,从而可以合理预见在该州被起诉。但该判决存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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