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家电以旧换新有补贴 来源:灌南县财政局 作者:穆轲 日期:2009-08-19
为进一步促进扩大消费需求,提高资源能源利用率,减少环境污染,促进节能减排和循环经济发展,灌南县本着“简便、高效、环保”的原则,适时启动家电以旧换新补贴工作。
据 悉,具体的补贴对象和政策为:凡注册登记具有法人资格或具有本县户口的单位和个人,即日起至2010年5月31日内交售符合规定的废旧家电、并购买新家电 的,在购买新家电时可享受补贴。交售废旧家电与购买新家电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一致。已享受“家电下乡”补贴政策的新家电不得重复享受以旧换新补贴。家电以旧 换新产品包括电视机、电冰箱(含冰柜)、洗衣机、空调、电脑,补贴标准按照新家电销售价格的10%,并由经销商当场直接给予补贴,每台产品设有补贴上限, 分别为电视机400元,冰箱(含冰柜)300元,洗衣机250元,空调350元,电脑400元。
家电以旧换新有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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