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英文的写作有一本十分著名的书,The Elements of Style (风 格要素),编写程序也有一本The Elements of Programming Style (编程风格要素)。证明了在某种程度上,编写程序其实就是语文写作,清晰的风格对 程序的质量有着重要的影响。草率含混的风格会隐蔽程序真性。
作为JavaScript Guru, Douglas Crockford 提出了自己对JavaScript风格 的创见(第一部分 ,第二部分 )。
第一部分 主要讨论JavaScript语言本身,包括:
- 淘汰过时的构建。
讨论了在HTML页 面引入JavaScript的方式。经典的写法是:
<script language=javascript><!--
--></script>language
并 不是W3C所认同的标准,建议使用的是type
, 但作为type
值的MIME type并没有标准化(有时是text/javascript
, 有时是application/ecmascript),但目前所有的浏览器都是使用JavaScript作为默认的脚本语言,因此仅仅些<script>就是安全的。随着NetScape 3的淘汰,
<-- -->
也不是必要的了。(注:这个东西Web标准社区也有自己的看法,并认为应该写
type="text/javascript"
,我也赞成。) - 在 结构中始终使用区块。
莫偷懒,省略区块(即
{ }
) 会引发不经意的错误和麻烦。即使只有一句,也老老实实写上:if (expression) { ... }
- 避 免在表达式中进行赋值。 虽然可以使代码紧凑,但会让控制流程难于理解。
- 使用对象扩充。 在 不需要构造函数的对象中,不如先创建一个空对象,然后扩充它。
- 使用通用库。 注意提高代码的重用。
第二部分主要讲的是一些使程序更清晰和简洁的习惯用法:
- 使用
==
得当心强类型。1 == true
是真,但1 === true
却为假。 - 使用
?:
运 算符选择两值之一。 在这种操作中,三元运算符为此而生。 - 永远不要使用隐含的全局变量。 请 记得声明变量时加上
var
. - 不 要使用
?:
来选择两种行为的其一。 写作p.style.backgroundColor = z ? '#fff' : '#989898';
而 不是(z == 0) ? p.style.backgroundColor = '#fff' : p.style.backgroundColor = '#989898';
。 - 使 用
||
来指定一个默认值。 最典型的莫过于处理事 件参数了:var e = e || event;
。 - 全 局变量是邪恶的。
- 使用内部函数来避免全局变量。
这 些风格是Crock在2005年提出的,现在有些已经深入人心(如不要使用全局变量),因而也没有必要多做解释了。如果你有所疑惑,不如详细看看这两篇风 格文章,里面有大量的代码来举证这些风格的重要性。
更新: Dojo的风格指南 也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