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转让协议法规及相关指南解读
一、排除限制条款
在技术转让协议中,存在一些特定的限制条款无法享受集体豁免的待遇。这些限制条款的存在主要是为了“保护创新激励以及知识产权的合理应用”。
(一)对被许可方销售的限制
当被许可方属于“选择性分销系统”成员时,如果协议限制其向最终用户进行主动或被动销售,将无法获得集体豁免。这一规定旨在维护市场的自由竞争,确保产品能够以合理的方式到达最终用户手中。
(二)其他排除限制
- 强制授予独家许可或转让改进成果
- 若协议要求被许可方将其对许可技术的“改进或新应用”授予许可方或指定第三方独家许可,或进行转让,将无法获得集体豁免。这一限制适用于直接或间接的相关义务。
- 其背后的原理是,独家许可或转让改进成果会降低被许可方的创新激励,因为这阻碍了被许可方对改进成果的开发利用,包括向第三方许可。不过,如果许可方支付了相应的对价,被许可方的创新激励可能不会受到太大影响。
- 例如,在交叉许可的情况下,如果双方都有回授义务并分享改进成果,可能会对创新产生负面影响,除非许可的目的是让双方开发各自的技术,且不会导致在产品设计中使用相同的技术基础。
- 限制一方质疑另一方知识产权的有效性
- 技术转让协议中若有条款阻止一方质疑另一方在欧盟持有的知识产权有效性,将无法获得集体豁免。但在独家许可中,许可方可以包含一项条款,允许其在被许可方质疑许可技术权利有效性时终止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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