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图书依据国家标准《中国文献编目规则》、《中国机读目录格式》进行著录 . 一、题名项: 1.题名项包括书名,副题名及说明名文字。 2.交替题名依次著录两个,其余著录于附注项内,中间用":2"连接。 3.合订题名的著录:属于同一类责任的合订题名,有两个题名则依次著录;三个或三个以上的,取第一个题名,其余在附注项里注明。不属于同一类责任者的合订题名,分别著录,合订中的其他题名则在附注项里加以说明。 4.题名有标点符号或空格,一般按书名页的题名著录,如标点符号和标识符号相同,应改换其他符号著录。 5.题名中汉语拼音文字、外文字、阿拉伯数字,按原书著录。 6.题名为中外文对照,按中文题名著录。 7.说明题名文字的著录与副题名的著录相同。 8.被著录的新版本图书,其题名经过更改时,需将原书著录于附注项内。 9.题名在封面、书背、题名页、版权页有差异或另有别名,依题名著录,其他题名在附注项注明。 10.教学参考书、教学大纲,复习指导,不论题名与解释题名如何排列均为全题名著录。 二、责任者项: 1.责任项包括责任者,责任者的国别,时代及著者方式。 2.三个或三个以上责任者,只著录第一责任者,后面加"等"。 3.经过注释、改编的著作,先著录原著者,再著录注释者,改编者。 |
中文文献CN-MARC著录规则
最新推荐文章于 2021-07-17 19:09:15 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