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stroustrup网站中对于C++11的FAQ,其中有final关键词。猿猿立刻就想到了一道非主流的面试题:
如何创建一个不能被继承的类?
先看“先进生产力的代表”C++11(猿猿有点落伍了,现在还在学习11标准,sigh~~),so easy!
class A{
public:
virtual ~A() final;
};
那回到以前的标准上,又该如何做呢?
有一个想法很自然:将析构函数private化,这样就不能被继承了。可是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这样的类A不能在栈中实例化,即使在堆中也不能delete掉。另外一个bug就是:如果继承类B实例是new出来的,并且不调用delete,编译器并不会报错。总而言之,析构函数private化会导致这个类不能被”有效“实例化。
那么,以前的大拿们是怎么做到的呢?猿猿们的创造性是没有边界的。利用了”友元的不可继承性“,来达到不能被继承的效果。参考这里。
上述博文中采用的方法,每一个不能被继承的类都需要来定义一个NoHeritance虚类。本文作者是个懒猿猿,不喜欢重复的东西,就弄了一个模板类
template <class Base>
class NoHeritanceInterface
{
NoHeritanceInterface() = default;
~NoHeritanceInterface() = default;
friend class Base;
};
至于为啥原文博主要用虚继承的形式,懒猿猿也不是很明白。没有数据也没有虚表自然不会造成菱形继承的困扰。
这样看来,C++11的新特性确实能够省事不少。我们要好好利用之。
本文介绍如何使用C++11的final关键字创建不可继承的类,并回顾旧标准下利用友元不可继承性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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