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抽象
定义为抽象的类不能被实例化。任何一个类,如果它里面至少有一个方法是被声明为抽象的,那么这个类就必须被声明为抽象的。被定义为抽象的方法只是声明了其调用方式(参数),不能定义其具体的功能实现。
1、继承一个抽象类的时候,子类必须定义父类中的所有抽象方法;
2、这些方法的访问控制必须和父类中一样(或者更为宽松)。例如某个抽象方法被声明为受保护的,那么子类中实现的方法就应该声明为受保护的或者公有的,而不能定义为私有的。
3、此外方法的调用方式必须匹配,即类型和所需参数数量必须一致。例如,子类定义了一个可选参数,而父类抽象方法的声明里没有,则两者的声明并无冲突。(这里是官方手册中文翻译的原话,描述的好像矛盾。实践验证:(1)子、父都无参,不报错(2)父有参,子无参,报错(3)父1参,子2参,第2个参数没有赋初始值报错,赋初值,不报错。)
4、不能使用 new 关键字创建抽象类的实例 。
5、被声明为抽象的方法不能包含函数体 。
6、如果将扩展的类也声明为抽象类,在扩展抽象类时,可以不用实现所有的抽象方法 。(如果某个类从抽象类继承,当它没有实现基类中所声明的所有抽象方法时,它就必须也被声明为抽象的 。)
九、接口
1、使用接口(interface),可以指定某个类必须实现哪些方法,但不需要定义这些方法的具体内容。接口是通过 interface 关键字来定义的,就像定义一个标准的类一样,但其中定义所有的方法都是空的。 接口中定义的所有方法都必须是公有,这是接口的特性。
2、实现(implements)
要实现一个接口,使用 implements 操作符。类中必须实现接口中定义的所有方法,否则会报一个致命错误。类可以实现多个接口,用逗号来分隔多个接口的名称。
3、其他
1、实现多个接口时,接口中的方法不能有重名。
2、接口也可以继承,通过使用 extends 操作符。
3、类要实现接口,必须使用和接口中所定义的方法完全一致的方式。否则会导致致命错误。
4、接口中也可以定义常量。接口常量和类常量的使用完全相同,但是不能被子类或子接口所覆盖。
十、Final关键字
如果父类中的方法被声明为 final,则子类无法覆盖该方法。如果一个类被声明为 final,则不能被继承。
属性不能被定义为 final,只有类和方法才能被定义为 fin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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