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数据服务分类与建设规范
1、数据集服务
1)数据集服务定义:
数据集服务最主要的特征是由服务提供方提供相对完整的数据集合,消费方“访问”数据集合,并自行决定接下来的处理逻辑。如下图所示:
数据服务提供方被动地公开数据以供数据消费方检索。
数据服务提供方并不定义数据处理逻辑,但数据和数据处理逻辑仍然由其控制。
数据服务的生命周期即数据访问授权的有效期。
2)数据集服务建设规范:
数据集服务主要面向自助分析场景提供相对完整的数据集合,因此所提供的数据主要来自数据底座,包括“数据湖”和“主题联接”。
数据湖场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