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 | 项目名称 | 条件 | 优惠政策 |
深圳市工信局 | 境内展会补贴 | 1.成立时间1年以上; 2.参加了《深圳市国内重点经贸科技类展会目录》内展会; 3.展位费用累计不低于2万元; 4.凡以市政府名义组团参加的国内经贸科技类展会,不在本资助计划资助范围之列。 |
按实际发生的展位费给予最高50%的补贴,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补贴额50万元。 |
深圳市工信局 | 境外展会补贴 | (一)符合财政部、商务部《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十一条所规定的基本条件: 1.在深圳市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 2.企业已依法取得进出口经营资格或已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且已实际开展进出口业务, 2017年度海关统计进出口额在6500万(含)美元以下,不包括0美元进出口额。 3.近五年(2013年—2017年)在外经贸业务管理、税收管理、外汇管理、海关管理等方面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未拖欠应缴还的财政性资金。 (二)以申报项目企业为主体开展的境外专利申请、商标注册及资质认证的费用,向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深圳分公司购买的海外资信服务费用&#x |
品牌建设与宣传推广补贴汇总
最新推荐文章于 2025-04-23 19:39:19 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