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世纪贫困救济:从慈善到权利的转变
1. 中世纪贫困状况概述
在13世纪的欧洲,约三分之一的人口生活在生存线以下或接近生存线。普通人生活水平普遍较低,极端情况如歉收、自然灾害、战争和大流行病很容易导致局部和广泛的困境与饥荒。14世纪初,北欧遭遇大饥荒(1315 - 1317年),随后黑死病(1346 - 1353年)及反复爆发的瘟疫大流行造成大量死亡,一直持续到15世纪甚至16世纪。危机时期,饥饿驱使人们四处乞讨。
2. 谁是穷人?
2.1 不同群体对穷人的定义
- 基督教社区 :4世纪的基督教社区将慈善理解为基于需求的行为,“穷人”开始成为一个社会群体。早期基督教教会的主教和教父们受犹太传统和希伯来圣经影响,将穷人定义为值得援助和慈善的特殊群体。
- 罗马帝国 :援助传统上基于受助者作为社区成员(如家庭或城市)的参与,而非需求。
- 中世纪教会法学家和神学家 :在评论格拉提安的《教令集》时,对穷人的定义存在差异。《教令集》中“miserabiles personae”指孤儿、寡妇、老人、穷人及残疾人等弱势群体,受教会法特殊保护,值得慈善救助。法国教会法学家威廉·杜兰德将非富非贵的学生、旅行者等纳入穷人范畴;教皇英诺森四世增加了麻风病人、商人和朝圣者;民法学家阿佐则称“所有让我们心生怜悯的人”为可怜之人。
- 神学家 :对穷人的定义通常模糊,强调精神益处或社会道德堕落。如副执事圭多·德·贝西奥描述了不同类型的穷人,德国传教士贝托尔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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