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经济区法律中个人基本权利的解读与挑战
在欧洲经济区(EEA)的法律框架下,个人基本权利的保障是一个复杂且关键的议题,涉及到诸多法律文件和司法实践的相互作用。
1. 基本权利保护的不同观点
在一些案例中,如Alemo - Herron案,欧洲法院认为指令第3条应根据《欧盟基本权利宪章》第16条进行解释。然而,欧洲自由贸易联盟(EFTA)法院在Enes Deveci判决中表示,没有理由探讨《宪章》第16条的问题。EFTA法院认为,《欧洲经济区协定》将各成员国市场与欧盟单一市场相连,开展商业活动的自由是该协定的核心,基本权利在《欧洲经济区协定》下已得到充分保护,各国法院有能力在不直接参考《宪章》的情况下履行相关承诺。各方观点存在分歧,有人主张为实现一致性原则而强化《宪章》的解释效力,也有人因EEA国家未同意《宪章》自动适用会挑战国家主权而几乎忽视它。
2. 《欧洲人权公约》(ECHR)标准与《宪章》的紧张关系
《宪章》生效后,欧洲法院在解释和适用欧盟关于四大自由的立法时越来越多地提及《宪章》。《欧洲经济区协定》第6条和《稳定与结盟协定》第3条要求EEA机构和EFTA国家的国内法院参考欧洲法院的判例法。这使得EFTA法院在处理相关案件时,必须考虑基于《宪章》条款的欧洲法院裁决结果。此外,欧盟不断发展,而《欧洲经济区协定》相对静态,这进一步加剧了问题的复杂性。
3. 《宪章》与《欧洲人权公约》的内容对比
《宪章》涵盖尊严、自由、平等、团结、公民权利和司法六个方面的权利、自由和原则,而《欧洲人权公约》主要侧重于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
- 尊严 :《宪章》中关于人类尊严保护和个人完整性的权利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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