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程序与传统程序的区别
所谓“服务”程序与传统开发的程序的最大差别是共用性,可复用性。而这种差别并不是因为使用了不同的程序语言或有什么巨大的技术革新,更主要的,是一种程序应用模式的创新。实现其的方法也很简单,写程序的时候注意符合通用的一些规范,然后同样按照规范要求维护好一些属性和说明信息,然后发布出去。当然,为了更加的可共用,通常这些服务都很小,意思是原来可能一个事情用一个大程序完成,现在,会把他切分成许多小程序(服务),这种细碎化的单一功能的程序(服务)就大大提高了对于其他人而言的可借用性。
从SAP领域来讲共用性的话,SAP公司开发的标准的服务,可以为所有SAP实施项目使用,实施项目中开发的针对性的服务,可以为本项目下不同模块或者应用所共用。
SAP把基于这种理念和架构下开发出来的程序叫做enterprise service,多个enterprise service可以组合成一个composite application。比如说,可以做一个根据历史销售来创建订单的ca,其可以由三个es组成:查找历史订单,读取历史订单明细,根据所确认的订单明细创建订单。当然,在composite application也不是单纯的把三个es连接起来而已,在连接时,也可以做一些针对性的开发,比如开发一些计算逻辑,对上一个服务的结果做些筛选或者处理,然后再导入到下一个服务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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