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http://blog.youkuaiyun.com/todototry/article/details/1481185
并加以补充
重载operator ->目的是为了使一个类对象表现的像一个类型的指针一样
如P类对象则表现的像一个A *的作用形式operator->的返回值有两种选择
1。返回目的类型的指针
这时把operator->的 语义 运用在返回值上,也就是A *那个变量身上
注意是“语义”,就是说逻辑上的想作的,而并非语言形式
2。返回另外一个对象的引用或者值,
然后递归上述1的过程, 直到返回目的类型的指针 ,或语法错
想正常的达到目的,类似出现“指针的指针”(不太恰当的比方)的嵌套概念,PP类中可以没有A *的变量,
但是它的operator->返回P类型的引用或者对象,
此时,若P类型无operator ->则报语法错
若P类型存在operator ->则递归,直到返回值是A *的时候, 将语义的运用在这个返回值上 ,一般 即 调用A的成员函数,获取A的共有数据成员这些语义
3。类P,类PP均需和绑定的对象创建联系,不管嵌套几层,这才是联系一个
指针类和目的类类型的桥梁,抛开这点,两个独立的类,如何运用语义到目的类对象
#include<iostream>
class A
{
public:
void display(){std::cout << "A,ok" << std::endl;}
};
class P
{
public:
P(A &ra):ptr(&ra){}
void display(){std::cout << "PP,ok" << std::endl;}
A* operator->(){return ptr;}private:
A *ptr;
};
class PP
{
public:
PP(P &ra):p(ra){}
P operator->(){return p;}
private:
P p;
};
int main()
{
A a;
P p(a);
p -> display();
// std::cout << std::endl;
PP pp(p);
pp -> display();
return 0;
}
运行结果
A,ok
A,ok
问题:
智能指针中 operator ->() 的使用貌似不符合一般重载运算符的规则啊。 智能指针中,operator ->() 括号内并没有参数,相当于一个一元重载运算符啊,怎么能当双目运算符来用呢?举个例子: std::auto_ptr<CString> p(new CString);//CString为MFC的字符串类 p->MakeUpper();//这样便可以调用CString中的函数了 而->被重载的是一元运算符啊,怎么可以这样调用呢,貌似和一般的重载调用规则有所不同。 p->MakeUpper()这一句话貌似被解释成了(p.operator->())->MakeUpper() 那按一般的重载规则,貌似应该这样写才对啊(p->)->MakeUpper() 为什么少了一个箭头啊。是规定或者特例吗,还是有其他的原因。
回答:你钻牛角尖了。 C++的运算符重载本身就是为了让人们写代码方便而使用的。让人们能有一个类似于简单运算符的直观的函数调用方式。 operator ->()运算符你其实也是可以理解为一元运算符的,它返回的就是一个地址。A->B实际上是对A调用->运算符取得地址,然后加上B的偏移量获取最终地址的一个过程。 所谓规则是人制定的,目的是为了简化问题而不是让问题复杂化。要是为了强制与其它operator行为一致而搞成(p->)->MakeUpper()这种写法,那用起来会极端不方便,而且与人们通常使用->的写法也不一致,就违背“让人们写代码方便”的初衷了。补充:出现p->MakeUpper();时,系统会检查p是指针还是对象,如果是对象的话,将利用这个对象的类定义中重载的->运算符将p作“类型转换”,“转换”结果(假设记为p_1)重新填入->左端p的位置,即p_1->MakeUpper();。此时系统再次检查p1是指针还是对象,然后重复以上操作。直至p_n成为指针。 即:返回值应该为两种:①指针,并找到成员标志符;②定义了 operator->()的对象,将循环迭代。但这里循环迭代的函数通常不是同一个函数,不能称之为递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