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IDC发布《软件商成长路线图》白皮书。其调查结果显示,近70%的中国软件开发商竞争力不足。此外,中国软件及IT服务产业规模占整个IT产业的比重仅为25.8%,而同期美国的这一比重达69.9%。
近70%软件企业竞争力不足
IDC将中国软件商分为产品型软件商和服务型软件商。两类公司的核心竞争力要素并不完全相同。对于专注在软件项目定制开发方面的服务型软件公司而言,客户关系能力、项目管理能力、技术能力和人力资源等要素是其关键评价指标;而对于专注于较标准的软件产品研发的产品型公司而言,战略能力、产品规划与开发能力、营销能力和人力资源则是其核心竞争力因素。
两类公司在竞争力提升中,这些要素也将完成从低级到高级阶段的变迁。IDC将此过程划分为4个发展阶段。第一阶段为关注客户关系;第二阶段为关注项目管理;第三阶段为关注市场拓展;第四阶段为关注资源整合。
IDC调查研究发现,我国的服务型软件开发商平均处在1.8阶段,产品型公司则平均处于2.4阶段。结果表明,近70%中国软件开发商分布在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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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C发布的报告显示,近70%的中国软件开发商竞争力不足。服务型与产品型软件商面临不同挑战,前者需加强客户关系与项目管理,后者则需提升产品规划与营销能力。报告还指出中国软件及IT服务产业规模远低于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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