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后记:JavaScript是一个被匆忙设计出来的语言,据说布兰登仅用了10天就搞定了!由于设计时间太短,语言的一些细节考虑得不够严谨,导致后来很长一段时间,Javascript写出来的程序混乱不堪。
那JavaScript为什么能够击败众多的竞争者,成为浏览器之王呢?回到90年代,当时能和JavaScript争雄的有Java Applet,Flash,还有微软的JScript,Applet又丑又慢,Flash自成体系,这俩货都得安装插件才能运行。JScript是微软的亲儿子,自然要绑定微软浏览器IE,唯有JS,跨浏览器支持,可以和Web网页轻松交互。
还有就是当时的网页都非常简单,HTML为主,动态的东西很少,写点简单的JS代码就可以搞定了,不需要复杂的,静态类型的,虚拟机支持的语言。但是让大家没有想到的是,Web迅速变成了一个非常重要的平台,浏览器端的业务越来越多,但是JS已经积累了大量用户和组件,其他语言想替换也替换不了了!
JavaScript凭借跨浏览器兼容性、无需插件、适应早期简单Web环境的优势,逐渐在竞争中胜出。随着Web平台的发展,尽管其他技术试图替代,但JavaScript已牢牢占据浏览器领域的主导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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