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媒体审查案例的里程碑:从宪法到现实
1. 媒体审查背景与早期案例
在媒体发展历程中,审查问题一直是焦点。早期存在对向年轻人传播内容的审查考量,例如在某些案例中,宪法影响的可变性使得对成人不构成淫秽的内容,对儿童可能就是淫秽的。然而,对于此类原则,法院需明确界定才能评估和应用。像一些杂志销售案,按法院标准并非淫秽,卖家也无过错,却仍面临起诉。
2. 红狮广播公司诉联邦通信委员会案(1969 年)
- 案件核心 :本案涉及联邦通信委员会(FCC)的“公平原则”的合宪性。该原则要求广播和电视广播公司在其电台报道公共问题,并呈现问题的各个方面。
- 法院裁决 :法院裁定,FCC 的公平原则是国会授权的合法行使,不违反第一修正案。大法官拜伦·怀特解释,广播公司以传统第一修正案为由挑战公平原则及其在个人攻击和政治社论规则中的具体体现,他们认为第一修正案保护其自由使用分配频率进行广播的权利。但怀特法官指出,由于无线电频率稀缺,政府可对持牌人施加限制,以保障他人观点能在这一独特媒体上表达。观众和听众的权利高于广播公司的权利,当想广播的人远超可分配频率时,不能假定广播权如同个人言论、写作或出版权那样不可侵犯。
|案件信息|详情|
| ---- | ---- |
|案件名称|红狮广播公司诉联邦通信委员会案|
|年份|1969 年|
|核心争议|FCC“公平原则”的合宪性|
|法院裁决|FCC 公平原则合法,不违反第一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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