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自《C++ Primer 中文版(第4版)》李师贤,蒋爱军等译
12.1.5 类对象
我们在第 2.8 节中指出,类的定义分号结束。分号是必需的,因为在类定义之后可以接一个对象定义列表。定义必须以分号结束:
class Sales_item { /* ... */ };
class Sales_item { /* ... */ } accum, trans;最佳实践:通常,将对象定义成类定义的一部分是个坏主意。这样做,会使所发生的操作难以理解。对读者而言,将两个不同的实体(类和变量)组合在一个语句中,也会令人迷惑不解。
本文摘自《C++ Primer中文版(第4版)》,介绍了C++中类的定义及类后直接定义对象的做法,并强调了这种做法可能带来的问题。最佳实践建议避免在类定义中同时定义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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