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证券众筹:低收入创业者的机遇与挑战
1. 证券众筹监管现状
在制定证券众筹的监管规则时,应特别考虑低收入创业者,尤其是那些因生活所迫而创业的人。相关法规应尽量简化,以激励他们自主创业。然而,短期内可能难以出台有效的立法或监管措施,主要原因如下:
|原因|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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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复杂性|让大多数立法者支持变革是一个复杂且昂贵的政治问题。|
|创新风险|创新可能带来系统性风险,导致厌恶风险的立法者对引入或支持新立法持谨慎态度。|
|少数利益|创新可能仅涉及少数立法者及其选民,除非能为多数人带来直接或间接价值,否则难以获得他们的支持。|
|监管惰性|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历史上对证券众筹持谨慎态度,尽管近年来这种态度有所缓和。|
2. 潜在的州监管解决方案
在联邦层面缺乏立法或监管行动的情况下,支持众筹作为减贫手段的人士可以考虑向州证券监管机构寻求帮助。美国一些州已经采用了被称为“州内众筹”的立法或监管方案。虽然这些州内规则下的证券发行存在地域限制和其他局限性,但对于特定社区的小规模众筹证券发行来说,可能是一种更简单、更具成本效益的方式。
3. 潜在的市场解决方案
3.1 教育和咨询活动
在立法或监管解决方案出台之前及实施过程中,可以通过行业协会、小企业管理局、退休高管服务团(SCORE)、当地商会、当地法学院法律诊所、律师协会等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和咨询活动。这些活动可以帮助低收入创业者评估特定业务或项目是否适合美国证券众筹,或者确定证券众筹是否不是为特定企业融资的合适方式。同时,活动还可以聚焦于为不适合证券众筹的企业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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