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名规范
基本命名原则
- 使用有意义的英文词汇,词汇中间以下划线分隔。(不要用拼音)
- 只能使用英文字母,数字,下划线,并以英文字母开头。
- 库、表、字段全部采用小写,不要使用驼峰式命名。
- 避免用ORACLE、MySQL的保留字,如desc,关键字如index。
- 命名禁止超过32个字符,须见名之意,建议使用名词不是动词
- 数据库,数据表一律使用前缀
- 临时库、表名必须以tmp为前缀,并以日期为后缀
- 备份库、表必须以bak为前缀,并以日期为后缀
表命名
- 同一个模块的表尽可能使用相同的前缀,表名称尽可能表达含义。所有日志表均以 log_ 开头
字段命名
- 表达其实际含义的英文单词或简写。布尔意义的字段以“is_”作为前缀,后接动词过去分词。
- 各表之间相同意义的字段应同名。各表之间相同意义的字段,以去掉模块前缀的表名_字段名命名。
- 外键字段用表名_字段名表示其关联关系。
- 表的主键一般都约定成为id,自增类型,是别的表的外键均使用xxx_id的方式来表明。
索引命名
- 非唯一索引必须按照“idx_字段名称_字段名称[_字段名]”进行命名
- 唯一索引必须按照“uniq_字段名称_字段名称[_字段名]”进行命名
约束命名
- 主键约束:pk_表名称。
- 唯一约束:uk_表名称_字段名。(应用中需要同时有唯一性检查逻辑。)
- 外键约束:fk_表名_字段名。
触发器命名
- trg_表名_操作。
函数过程命名
- 采用动词+名词的形式表达其含义。
序列命名
- seq_表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