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放封闭原则
概念:开放封闭原则(Open-Closed Principle):一个软件实体
应当对扩展开放,则修改关闭。
在设计一个模块时,应当使得这个模块可以在不被修
改的前提下被扩展。也就是说,应当可以在不必修改源
代码的情况下修改这个模块的行为。
设计的目的便在于面对需求的改变而保持系统的相对
稳定,从而使得系统可以很容易的从一个版本升级到另
一个版本。
例子:
未使用开放封闭原则

使用了开放封闭原则
优点:
1.通过扩展已有的软件系统,可以提供新的行
为,以满足对软件的新需求,是变化中的软件有
一定的适应性和灵活性。
2.已有的软件模块,特别是最重要的抽象模
块不能再修改,这就使变化中的软件系统有一定
的稳定性和延续性。
二、单一职责原则
概念:就一个类而言,应该仅有一个引起它变化的原因。
示例:
接受客户端输入并提交到数据库。
原有设计:
一个类负责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