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科技时代金融监管变革:支付法与加密资产监管解析
金融科技对支付服务监管的革新
金融科技的发展促使金融监管框架不断调整,支付服务领域的监管变革尤为显著。金融厅(FSA)提出了新的资金转移服务分类,以应对不同规模支付网络带来的风险。
资金转移服务分类及监管要求
- 类型一(Type - I) :需要金融厅的授权,为应对大额支付网络带来的系统性风险,禁止此类资金转移服务运营商持有流动性错配,同时接受检查程序和监督。例如,2020 年《支付服务法改革法案》禁止 Type - I 运营商接受客户存款。
- 类型二(Type - II) :仅需注册即可开展业务。
- 类型三(Type - III) :针对小额资金(数万日元,相当于数百美元)的资金转移服务。由于其系统性风险相对较小,监管比现有支付服务更为宽松。如在记录资金且发送服务与运营商自有账户分离的情况下,Type - III 运营商无需缴纳保证金。
| 服务类型 | 监管要求 |
|---|---|
| 类型一 | 需金融厅授权,禁止持有流动性错配,接受检查和监督,禁止接受客户存款 |
| 类型二 | 仅需注册 |
| 类型三 | <
金融科技监管变革与加密资产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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