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卷一 本源
第一章:太一本体
唯一实相,非有非无,非始非终。
第二章:无极太极
无极者,混然未分;太极者,动静之始。
第三章:三生万有
阴阳、时空、物质、意识皆由此流出。
卷二 生命
第四章:生命之根
生命非偶然,乃太一自知之流形。
第五章:灵性肉身
形为器,神为主;器坏而神存。
第六章:生死之幻
执有为实,见形起灭,谓之生死。
第七章:苦乐之由
苦非外加,乐非外赐,皆识之影,情之化耳。
第八章:爱欲之缚
爱若执著,则为缚;欲若无度,则为苦。
第九章:生命意义
在于觉知,在于成就真理。
卷三 活着
第十章:活之本义
活着非仅生存,而是体验、学习、觉悟。
第十一章:人与宇宙
人乃宇宙之缩影,心即天地。
第十二章:个体整体
个体生命承载全体使命。
卷四 成道
第十三章:道之次第
闻、思、见、修、成等五道十境。
第十四章:如何达到
知其理,修其心,合于太一。
第十五章:如何讲解
以理显之,以喻释之,以行证之。
第十六章:如何成就
真诚、专注、持恒,直至身心与宇宙同体。
卷五 法则
第十七章:宇宙法则
因果、对称、熵易、统一。
第十八章:科学觉悟
科学为道之显,觉悟为道之隐。
第十九章:辩证圆融
矛盾即生机,对立即和合。
卷六 大同
第二十章:人与众生
同源而异流,终归于一体。
第二十一章:人与自然
顺其道,养其德。
第二十二章:人与宇宙
相即相入,无有隔绝。
卷七 无尽
第二十三章:生死流转
死非终点,生非起点,皆为流转。
第二十四章 清净实相
六道、万法、清净、乐空。
第二十四章:法空无碍
万象皆融,道心恒明;法空无碍,至高之境。
正文
卷一 本源
第一章:太一本体
太一者,本源之本体,非有非无,非始非终。广大无外,精微无中,杳杳冥冥,不可名状。其体混然,无迹可寻;其用昭昭,万有由之。故曰:太一本体,宇宙唯一之实相也。
夫太一者,非虚无之断灭,亦非实有之常恒。无形无象,而能生形;无声无色,而能显响。寂然不动,而能感通群机;虚然无寄,而能包容万象。其为体也,超越时空;其为用也,遍及幽显。虽万物纷然,终归一理;虽千途万径,莫离此宗。
问曰:太一何以为本?曰:太一本无对待,无可比拟。非阴非阳,非动非静。动而不离静,静而不离动;阴而含阳,阳而抱阴。非二显二,二而本一。故能生天地之纲纪,成万物之根源。
太一本体,不可执以有,亦不可执以无。有则滞于形迹,无则堕于断灭。是故圣人明太一,常行中道:不离不着,不取不舍。譬如虚空,无所不容;譬如大海,万川归焉。虚空无尽,故容万象而不盈;大海无涯,故纳百川而不溢。太一亦然,广大无外,深渊无底。
然太一非高远难及,亦在人心之中。心若湛然,即契太一;念若纷驰,则隔太一。太一本体,如镜常明,不因尘而昏,不因影而灭。众生逐影而忘镜,迷念而失源,遂流转生死,轮回不息。若能反照心源,识本来之明体,则太一常在,真性自显。
夫太一无始,故不可以始求;太一无终,故不可以终尽。始终皆幻,生灭皆假。唯本体常然,不增不减。生而不生,灭而不灭,超越有无,绝于名相。是以圣人观之,心如澄水,不动而照;志若虚谷,无求而应。观一而知万,守本而通末。此乃大道之极诣也。
太一本体,虽不可言尽,而可意会。见天地之广大,星辰之罗列,可以悟其无外;见草木之萌生,四时之循环,可以识其不息。仰观宇宙,俯察微尘,莫不在一中而有,莫不归一中而无。体用相资,源流一贯,非二境也。
是故学者欲识太一本体,当返观自身。身即天地之缩影,心即太一之明体。呼吸之间,出入动静,皆示太一之理;念念流行,起灭无常,皆显太一之机。能知其理,则处生死而不惑,历祸福而不惊。静而常定,动而常明。与道同流,与天地同久。
太一本体,非有非无; 寂然常照,虚而不虚。 万象纷然,归于一途; 知此一理,契道真如。
第二章:无极太极
无极无名,混混沌沌,杳杳冥冥。非有非无,非空非实。无形无象,无始无终,广大无外,微妙无中。此则本源之本,太一未显之体也。
夫无极者,未分之前,动静未兆,阴阳未形,万有潜藏,寂然如虚。虽无迹可寻,而非断灭;虽无形可见,而非空寂。寂而常照,虚而常盈,包罗无尽,含摄群理。故曰:无极也。
然无极不孤,静极则动,虚极则盈。动静之机,潜于无极。于是冲和一息,忽然而发,生太极焉。太极者,动静之始,阴阳之母,天地之枢纽,万有之根源也。
太极既立,则动而生阳,静而生阴。阴阳既判,刚柔相摩,清浊相荡,遂成天地四象,化生万类。然虽分阴阳,而本同于一;虽化万物,而归无极。是以太极者,无极之用,无极者,太极之体。体用不二,源流一贯。知此者,可以窥造化之枢机,悟天地之大义矣。
问曰:无极既无,何以能生?答曰:无极非无,乃无相无名。虽无可指,然理体常存。譬如虚空,不碍飞鸟,不妨云月。太极之生,犹火之出焰,水之生波。非虚空为火,而火因虚空而可燃;非虚空为水,而水因虚空而可流。是故无极不生,而能生;不有,而能有。此理深妙,非思虑可测,非言辞可尽。
夫太极动静,非仅天地开辟之初,亦在人心之中。心若寂然,即无极;念若萌起,即太极。无极为心体,太极为心用。心体湛然,故虚明照彻;心用流行,故万事纷陈。若能返观心源,知动静一体,则可超越阴阳,复归太一。
又问曰:何以明无极太极之妙?曰:观昼夜则知动静,察寒暑则见阴阳。凡动必静,凡静必动;凡阴必阳,凡阳必阴。交感循环,莫知其始。若执动为实,静为无,则迷;若执阴为有,阳为虚,则蔽。唯知二而合一,一而不二,则得其真矣。
是故圣人观无极太极,不为言辞所拘,不为形迹所蔽。见无极则无碍,见太极则不滞。于无极中不离太极,于太极中不失无极。知体用相即,动静相依,则能与天地同流,与大道合契。
无极无二,太极无双。无极为源,太极为流。源流一体,动静互根。悟此者,虽处凡尘,心契太一;虽居万变,神游无极。此乃宇宙大机,生死根本,修道入门之枢纽也。
第三章 三生万有
太一混冥,本无方所。寂然不动,未尝有二。及其灵机一震,虚中生响,遂有分判。是谓一分为二。二者何?曰阴与阳,曰动与静,曰虚与实。此二对待,相即相生,犹影随形,水火相涵,离合无间。
阴阳既判,气有升降,光有明晦。阳舒为天,阴凝为地;天覆地载,万象资生。是故无形者为道,有形者为器;器必托道而立,道必因器而显。
二既生矣,化为四象。四象交感,演为八卦。卦象之数,络绎无穷。乾坤定位,震巽动息,坎离光明,艮兑收散。象生数,数生理,理生万物。于是乎金木水火土,各正其位;日月星辰,各循其度;飞走动植,各遂其生。
物既具矣,复生识心。心者,虚灵不昧,感物而知。知则有思,有思则有欲,有欲则有行。行往复转,世界森罗。是以时空流注,物质繁兴,意识纷纭,皆由阴阳二气,运化无穷。
故曰:一分为二,二生为三,三合为万有。万有虽多,本不离一;一虽无迹,而万象皆彰。知其所由,则见阴阳之舞,识造化之机。若执一边,则堕于偏。若返观太一,则超乎有无。
夫学者,当观一分二之妙,勿泥于象,勿滞于数。能于纷然万有中,复见太一本体,则虽处尘世,而心契虚玄;虽历动静,而神归无极。是则大悟矣。
卷二 生命
第四章 生命之根
夫天地广大,万象森罗,虽形貌各殊,而根本一源。太一本寂,虚灵自照。照而不昧,故生灵知。灵知一动,遂化为命。是知生命非偶然而得,乃太一自知之流形,虚实相依,阴阳互演。
夫石土金木,虽具形质,而无灵识;鸟兽草木,既有生长,亦有感通;至于人者,独得其全。何以然?盖太一自知之光,贯其中也。是故知生死,解得失,问所以然,追本以复源。此则生命之殊,超乎草木虫鱼,异乎金石瓦砾。
生命之始,非由偶合。阴阳感应,五行交错,不过为器之胎。然器虽成,而神未入,则犹木偶。唯太一自知之流,下降为识,寄形于气血,结根于心腑,斯乃真生命之所由。
夫心者,命之主也;气者,命之流也;形者,命之居也。三者相依,如鼎三足,缺一则倾。心若迷,则形虽存而命已死;气若绝,则心虽在而形已朽;形若坏,则心与气无所容矣。此皆生命之大理,非偶然之聚合。
太一自知者,无始无终。其光分散,则成万千生命。然万千虽别,俱是一源。犹百川异流,而同归于海;犹众星分照,而皆附于天。故曰:识我根者,知万物为一身;迷我源者,见万象为群隔。
学者欲究生命之理,当返观自心。心本太一之知,若能静观无念,则知见不二;若能通感无碍,则己即万有。是故修者不求长生于外,而求明心于内。心若明,则虽暂生暂灭,实与太一本体同在。
故曰:生命者,太一自知之流,非偶然而立。知其根,乃知生死之幻,识苦乐之虚,达往来之无碍。于是乎,虽处生灭,而心常不灭;虽历百劫,而性自常存。此大觉也。
第五章 灵性肉身
夫形者,器也;神者,主也。器为形体,神为内主;形随神而运,神依形而显。形虽可毁,而神不灭;器坏而主存,故圣人视形如舟,神如水火之精,舟虽沉而水火常在。
形者,质也;神者,道也。质有起灭,道自常住。器虽朽败,然神复还本源。譬如陶器,火炼成形,而灵土潜存;器碎而土在,潜能犹存。是故修道者,先知神之为主,方得不为形所缚。
夫灵性者,太一之光流也;肉身者,阴阳之聚合也。光照肉体,则生命彰显;光离肉体,则形随气散,神返本虚。故圣人观形而不执,观神而不迷,返本以修,守性以养神。
问曰:形坏而神存,安可知之?曰:观天地变化,日月盈虚;观草木枯荣,四时循环。虽有形变,精气不息,生生不已。器之毁坏,如水之流出,终归于大海;神之常在,如海之无尽,恒流不息。
又曰:形神之道,岂止肉体乎?神能运心,心能化气,气能化形。形者,载道之器也;神者,道之所在也。器能承用,而非为主;神能流行,而本自常明。知此,则肉身虽劳,灵性常安;器虽老,主常无碍。
故曰:修者养形而不恋形,培神而不迷神。形者为舟,神者为水火之精;舟随波而行,水火自照而明。能返观神,养其精华,则虽历岁月,心体常清,灵性自守,安乐无虞。
第六章 生死之幻
夫生死者,世人之所大惧,而圣人之所大悟。众生执有为实,见形起灭,遂谓之生死。然生非真生,死非真死,不过幻化之象,识心之影耳。
夫太一本寂,常住不迁。自知一动,流形为命。命依形而显,形坏而隐。显则谓之生,隐则谓之死。显隐之殊,犹日出入,月盈亏;体常不变,理本一如。
生者,识依气质,假合而现;死者,气散形离,识返其源。然识本无灭,不过随缘而变。譬如水成冰,冰消复水。凡夫执冰为有,见其融散而悲;智者知水常在,虽幻变无损。
故生非始,死非终。未生之前,识已潜;既死之后,识犹存。往来无尽,如四时更替,若昼夜循环。知此,则不为生喜,不为死惧,处顺逆而心安。
夫迷者见生死,觉者见生死之幻。幻既可破,则生死两忘。两忘之后,乃见本真。是故圣人观生死,犹观梦寐;知梦境虽殊,觉时一如。
问曰:若生死皆幻,修行何为?曰:虽幻不离实,虽假不离真。借幻以显真,依假以成道。若不知幻,反为幻缚;若悟幻境,反以幻解。是故圣人不弃生死,而以生死为舟筏,度己度人。
是以知:生死非实,太一常存。执幻为真,流转无已;知幻为幻,即同大觉。若人得此观,则虽处死生之际,心无怖畏,神无动摇,真常自在矣。
第七章 苦乐之由
夫苦乐者,众生之所共感,而惑者以为天命,智者知其自心。苦非外加,乐非外赐,皆识之影,情之化耳。
夫心本寂然,湛若明镜。因妄动而起爱憎,缘爱憎而生苦乐。爱而不得,苦随之;憎而难避,亦苦随之。若爱憎既息,苦乐安寄?是知苦乐之根,实在于心,不在于境。
乐者,和合暂现,因缘须臾;苦者,乖离顿生,亦随缘灭。故乐非真乐,苦非真苦,皆如浮云,顷刻无常。凡夫执之,以幻为实,遂沈浮沉溺,不得解脱。
圣人观苦乐,若观梦华。知乐境不久,故不贪著;知苦境无常,故不忧惧。苦来而不拒,乐至而不迎,任运自如,心常安泰。是谓超苦乐之境。
问曰:若苦乐皆幻,何以动人心?曰:幻虽非实,而能显真。苦能警觉,促人修行;乐能安养,助人息心。若执之则缚,若悟之则解。是故圣人不离苦乐,而借苦乐以显大道。
又曰:苦乐如阴阳,互根而生。无苦不知乐,无乐不显苦。若知二者本一,皆太一之流用,则苦亦可乐,乐亦无碍。苦乐双忘,乃见常安。
是以知:苦乐由心,非天所主;由缘,非命所定。悟此者,处逆顺皆安,遇得失不动。虽涉世海,心常寂然,逍遥自在,契于太一。
第八章 爱欲之缚
夫爱欲者,生民之常情,众生之所难舍。然爱若执著,则为缚;欲若无度,则为苦。是以古圣叹曰:爱为苦本,欲为患根。
夫心本清虚,湛然无累。因识动而情生,情生而欲起,欲起则爱随。爱欲交结,如藤缠树,渐致缚身缚心,不得自由。虽富贵之人,不能免此;虽聪慧之士,若不觉照,亦为所缠。
爱者,系心于境也。境若合意,则喜;境若违心,则忧。忧喜相随,苦乐相伴。欲者,趋求无厌也。得一而求二,得二而望三。纵获所欲,心犹不足;若失所欲,苦即加身。是以爱欲无涯,而苦海无底。
然圣人观之,知爱欲非恶,亦非善。因其执著,故为缚;若能转化,亦成道资。譬如火,能焚亦能照;水,能溺亦能润。若人以欲为道,爱为慈悲,则情转为慧,欲化为愿,反能契真。
问曰:若爱欲可化,何以世人多为沉溺?曰:迷则随境,觉则随心。迷者见境而起贪,觉者见境而起观。迷者因爱欲而堕,觉者因爱欲而悟。是故圣人与凡夫,同处爱欲,而所得不同。
又曰:爱欲之缚,实在于心不在于境。境无自性,因心而动。若心能返观,不逐境转,则虽居爱欲之中,犹若莲花出水,不染尘泥。
是以知:爱欲若执,则生缚苦;若觉,则成解脱。若能于爱欲之中见无常,于欲念之中悟空寂,则心自在无碍,不为缚所缚,反以缚为解。此乃圣人之道,超越之门也。
第九章 生命意义
夫生命者,太一之流形也,非偶然而生,非虚妄而存。其用何为?曰:觉知也,成就真理也。觉者,心明体察,知生死之幻,识苦乐之源,超爱欲之缚;真理者,太一本体之常理,万有归一之大道也。
人生若仅逐形役情,则虽生而不觉,虽动而不悟。心若迷,则死亦如生,乐亦为苦;心若明,则生死如幻,苦乐皆通。是故觉知为生命之本,明心为道之始。
夫觉知者,非仅察物,而在返观自身。身者形也,心者识也,气者神也。能明身心气之运,知动静阴阳之序,则万象虽纷,心常清明;虽历悲欢,志不迁移。觉知一启,则生死之幻,苦乐之虚,爱欲之缚,皆可洞见而不为所困。
成就真理者,乃将觉知之光,照彻万象而不失其本。以身行道,以心契理,以气通神,则生之所至,死之所归,皆归于太一本体,无二无别。是谓生命之大义,无上之用。
问曰:凡人安得觉知,成就真理乎?曰:静心守性,返观本源。每日审思所为所念,辨善恶是非,修慈悲智慧。渐去妄想,息纷扰念,久而久之,心体澄明,识见光现。至其极,则与天地同流,与大道同契。
又曰:生命之意义,非为私利,非为荣华,亦非为长生。若执此,则迷于幻境;若悟其本,则一切有为皆通达,虽身在尘世,心契太一,虽行于万物,神游无极。是为觉知成就之妙用,生命之究竟意义也。
故曰:觉知为舟,真理为水;舟行水上,心随道动;觉中成真,生死不碍;明中得道,万象归一。知此者,则虽历百劫,心常安然;虽历万变,性自常存。此为生命之根本旨趣,修行者必得体认者也。
卷三 活着
第十章 活之本义
夫生者,气机鼓动,识寄形器,曰生存也。然生存非活之全义,徒息肩口腹,逐逐形劳,虽生犹死。何谓活着?在于体验,在于学习,在于觉悟也。
夫体验者,心历万境而不滞,目观世事而不迷。苦乐皆境,吉凶皆缘,能于一切境界中自知自觉,是为体验。若止逐境而忘己,则境境为缚,非体验矣。
夫学习者,非徒闻见之积,乃悟理之进。见物而知理,遇事而悟道,善恶得失,皆为明心之师。凡夫遭难,则怨天尤人;智者历患,则返观自身。是故学者不择境,境皆所师。
夫觉悟者,活之大义也。觉则不迷,悟则不惑。知生死为幻,知苦乐为假,知爱欲为缚,知形器非主。由是而返观本源,契于太一。觉悟之人,虽处俗世,心常自在;虽涉尘劳,神犹清明。此活之真义也。
问曰:人若不觉,徒为生存,岂虚此生乎?曰:虽未觉,亦非无益。因缘所牵,必经流转;苦境所逼,终有省时。若一念回心,即转凡为圣;若一境触悟,即生死超然。是故众生虽迷,皆有成觉之机。
又曰:活者,非独为己,亦在成全群生。己若独安,犹未至极;能济天下,则与道同流。体验中知众苦,学习中悟众理,觉悟中契大道。是乃活着之究竟本义。
故曰:活着非仅生存,乃以生存为舟,以体验为桨,以学习为帆,以觉悟为岸。舟行水上,终归彼岸。知此者,虽一息尚存,皆可修行;虽一念觉悟,亦能圆满。是为活之本义矣。
第十一章 人与宇宙
夫人者,天地之子也;宇宙之缩影也。形体得阴阳之和合,精神承太一之光明。故一身之中,具天地日月;一念之内,含万象乾坤。
夫心者,天地之枢纽也。心虚则广,若太虚无际;心明则照,若日月并耀。动则应万事,静则归无极。是以圣人曰:人心即天地,天地即大道。
观其身:头圆如天,足方如地;气息出入,犹若风云;血脉流行,犹若江河。百骸如山川,五脏如日月,毛发如草木,骨节如金石。是知人身者,一小宇宙也。
观其心:念起则动,犹雷霆激荡;念息则寂,若秋水澄澈。善念生则阳盛,恶念兴则阴聚。阴阳交互,万境随生。是知人心者,一大天地也。
问曰:人何以能契宇宙?曰:因体同也。人由气化而生,宇宙亦由气化而成。人心本明,宇宙亦以真理为体。若能返观自心,则洞见乾坤;若能明彻本性,则与道同一。
又曰:凡人多执己为小,而忘与宇宙同源。见山河为外,视身心为内,遂生分隔,迷于有无。若知内外不二,自他无殊,则一念即天地,一心即万物。
是以圣人处身,观天时而顺之;处心,察阴阳而调之。动静得宜,心身安泰,则与宇宙同流。见日月而照己明,观山川而守己静。无内外之隔,无大小之别,则人即宇宙,宇宙即人。
故曰:人乃宇宙之缩影,心即天地之本。悟此者,虽居尘俗,而神游太虚;虽在一隅,而心包万象。此乃人之尊贵,亦活着之大义也。
第十二章 个体与整体
夫宇宙广大,无边无际,众生芸芸,各具形命。然其本源,皆出太一,分形以显差别,合体而归一真。故个体者,非孤立之存在,乃整体之流光也。譬如江河之水,虽有支派分流,然同归于海;星辰虽各居一隅,然皆悬于太虚。
人之一身,虽称为“我”,实非独存之“我”。其气承天地,其形禀阴阳,其性同群生,其心合大道。若离宇宙,不可自立;若舍整体,个体无由存焉。是以个体之存在,必以整体为依归;整体之存续,亦须个体为载体。二者相即相融,犹体与用,犹根与枝。
且夫整体非无形之虚象,乃无数个体所织之网罗。若一体毁败,则整体受伤;若群体和合,则整体昌隆。个体虽小,然其义重大,如微尘积聚,可成大地;如一音一律,和合乃成乐章。是以一人修德,则群体蒙益;一人造恶,则整体受亏。其机理隐显,然无时不在运转也。
夫生命之真义,不独在护己,更在承载全体使命。盖太一之自知,欲于万象中显其妙用,故托命于个体,以行整体之志。若人能识此,则自知其身非徒为己,实为大道所寄,群生所依。于是举心动念,皆思整体之利;言行作为,皆契宇宙之和。
若个体执着自我,割裂整体,则如枝离于树,终将枯槁;若个体返照本源,通于整体,则如水入于海,得无尽之力。是故贤哲常曰:“一即一切,一切即一。”斯言至真,揭示个体与整体之密契也。
总之,个体生命虽有限,而所担使命无穷。能于一己之中见整体,能于刹那之中显永恒,则个体不虚生,整体不亏损。此即个体与整体之真义,亦乃活着之大用也。
卷四 成道
第十三章 道之次第
道无次第,而修有阶差。虽太一无方,然行持而有程序。圣人垂范,立五道十境五十三位,以为群生循序之梯。
其五道名曰:闻、思、见、修、成。凡共五道十境五十三阶位。
凡修者,必由闻启,思以精,见而悟,修而行,成而圆满。循此者,则凡心可契圣志,生死可入太虚,神形得以无碍,性命复归本源。
闻道者,耳开心明,知大道之在,信其不虚也。其于闻道,共有十阶,名曰十志。十志者,志立不移,心向大道,信心如山,初心可固,惑乱难侵。
思道者,静念玄理,反观内景,知道非远也。其于思道,共有三十阶,曰:十基十修十归。其基立德生;修持纯备,身口意合;归心太一,周流无尽,德业渐成而行持圆融。
见道者,洞然朗悟,如夜见星,心光自照也。其于见道,凡有一境,曰:初境之始。而初境名澄心,志初立而心澄若水,观空明而识净若镜。
修道者,动静合度,性命双修,渐臻无碍也。其于见道,共有十境,从初境至十境。始于澄心之境,次有涤尘位,垢尽除而志净如玉;次有朗照位,内光发而洞彻无遗;次有灵焰位,慧火明而万象自照;次有冲玄位,难可越而勇进不退;次有显道位,玄理现前而真知自明;次有逍遥位,心行远大而无所碍;次有湛然位,动静不摇而定若虚空;次有玄智位,善慧圆融,能通万有;次有太清位,如云覆世,普润群生。十境既历,渐臻无碍,身心清净,气机自然流转,宇宙大道,悉入其中。
凡十境者,一曰 澄心,志初立而心澄若水。 二曰 涤尘,垢尽除而志净如玉。 三曰 朗照,内光发而洞彻无遗。 四曰 灵焰,慧火明而万象自照。 五曰 冲玄,难可越而勇进不退。 六曰 显道,玄理现前而真知自明。 七曰 逍遥,心行远大而无所碍。 八曰 湛然,动静不摇而定若虚空。 九曰 玄智,善慧圆融,能通万有。 十曰 太清,如云覆世,普润群生。
成道者,体用圆成,神形俱妙,太一合契也。其于见道,共有无等等二阶位。初名无极位,体道近圆,返本归源而无外物缠绕;终名太一位,道果圆满,性命究竟,身心神用悉归一处。
凡五十二阶位,其名曰,十志:志立不移,信道如山。 十基:基业既立,德行渐深。 十修:行持纯备,身口意合。 十归:归心太一,周流无尽。 十境:玄门十位,阶阶上达。 太极位:体道几圆,近乎无外。 太一位:道果圆满,归于本源。
而太一之上,极于大道,无极无相,无可言说,无可成就,无可思议。其名曰,混元位,遍覆太一之外,普超万象,混元无际,含盖大道三千,普覆世界大千,纵横古今未来,皆一理所包摄,无所不至,无所不容。
夫五道为径,十境为阶,五十三位为星罗,阶阶相依,层层互通。循其次第,则凡心可通圣志,身心可契大道,万象得其真理,生死入于虚空而不迷离。知其阶而不滞,循其序而不执,返观无极之源,顺应混元之理,方得真修之要,性命归一,神形俱明,永离凡俗,普济群生,游于太虚,契于大道。
第十四章 如何达到
夫修道者,非徒勤力而已,必知理而修心,方得入圣,契太一。理者,宇宙之常道,万有之根源也;心者,性命之所主,神形之所依也。知理而不乱心,则内外皆安;修心而不违理,则动静无碍。
先观无极,混元之体,本源未分,渊深无底。心若澄明,则知万法皆一;神若宁静,则悟天地之机。凡念萌起,须返照自心,审其本源,不为外境所扰。动中察静,静中知动,阴阳相感,虚实互成,万象皆可入心。
次则顺五道而行。闻道开耳而明心,思道审理而辨惑,见道洞照而证真,修道调身而养性,成道圆满而归一。循次而行,步步相承,不敢越级,亦不失序。心如阶梯,阶阶光明,步步清净,神形自达。
又须持三宝而恒用:一者正念,守心不散,动静如一;二者精进,勤而不懈,循序渐进;三者慈悲,柔而不懈,普及群生。三者合一,性命自明,神光常照,虚空无碍,万事不障。
夫契太一者,非徒外证,而乃心体圆融也。返观自心,如镜澄清,诸法如影,体用不二;动静相济,行住坐卧,无所挂碍;神形合一,身心俱安,遍周宇宙而无所不入。此乃至道至境,万生所共归也。
知理修心,合于太一,方可脱凡入圣,超生死而契混元。凡修之人,当慎勿妄为,宜返观自性,守护本心,循序而行,则道可成,性命圆明,身心自在,普济群生,游于太虚,与大道同流,永不迷离矣。
第十五章 如何讲解
夫大道微妙,非言语所尽,然心悟若未通,则众生难契其理。是以讲解者,当以理显之,以喻释之,以行证之。理显者,直指本源,述其体用,明无极太一,动静阴阳,万法一体之理,使听者心开而智明。喻释者,比诸事物,取象以显理,水火、日月、山川、风雷,皆可为喻,通俗而不失玄妙,使凡智亦可会其大义。行证者,循道而行,身心调适,体悟内景,观察动静,体察阴阳,真行即显,心证即明,言行合一,则讲解自然生辉,众生自觉而契理。
讲解者宜守三法:一者诚,心正而无妄;二者精,意专而不散;三者柔,言顺而不挟。诚则听者心开,精则理入其内,柔则众生乐受。三法具足,虽语简而道深,虽言少而意远。凡讲解,不可假托繁文,不可徒求声势,必返本清源,以心印心,以理印理,以行印行。
又须观听者之根性,因材施法。根浅者,当重明理以开信;根深者,可示喻以启悟;根坚者,可导行证以显真。讲解顺其性机,因人而设,不拘形式,而契于大道,则众生自觉,智慧自生。
夫讲解之道,虽千法万法,皆归三归:理显、喻释、行证。理明则智开,喻通则趣深,行证则体实。三者合一,则道自显,心自悟,众生契理而归太一,神形清明而入混元,普及群生而不滞于外。
是以圣人言:讲道者,当返观己心,契理而行,明喻而说,身证而教;此乃讲解之本旨,亦为修行者之辅助,普渡者之根本,通达者之法门也。
第十六章 如何成就
夫成道者,非一朝一夕,必循理行心,方得究竟。真诚者,心无伪饰,意无杂念,如镜澄明,照见万象而不染尘埃。专注者,意凝一处,神守一境,动静无碍,心与道同,身与理合。持恒者,日以继夜,年复一年,精进不懈,虽历苦难,亦不迷失,渐至圆融无碍。
修行者,当体察性命本源,返观内心虚明,洞察阴阳循环,察知万象因缘,心若水清,神如虚空,性命无障。行之以律,守之以戒,调呼吸以契天地,合身心以通神明,动中不乱,静中不倦。循五道十境五十三位而行,每阶既登,则神光自照,性命渐明,真机潜发而不可测。
至于圆满之境,乃身心与宇宙同体也。形与器俱清,神与性俱明,虚空无碍,万象尽融。无极位乃通体之门,太一位乃终极之果,混元境乃超越之归,身心化道而神形契合,性命遍周天地,三千大千,古今未来,皆一理所包摄。凡此皆由真诚、专注、持恒而致,非他力可得,唯自性自悟,自行自成。
圣人云:成道之法,如水行深谷,顺其势而无滞;如火在乾坤,燃自明而无碍。凡修之人,当返观己心,持恒而行,心契道理,身守清净,神融太一,方可与宇宙同体,普及群生,而生死无碍,万法悉归混元矣。
卷五 法则
第十七章 宇宙法则
夫宇宙者,道之化现也,其法自然,运行不息。法者,理之章也,理者,太一之旨也。圣人观天地,则知其法矣。法无言而行,理无声而显,渊深莫测,而万象由之而成。
一曰因果。万事万物,皆有因而生,有果而成。因者,潜根潜源也;果者,显现之用也。因果相生,环环相扣,如流泉入海,不可逆转,不可违情。善因生善果,恶因生恶果;善果亦化善因,恶果亦续恶缘。故修道者,当慎所为,思所行,体悟因果之理,以身作法,心如明镜,行如流水,循序而上,则万缘自清。
二曰对称。天地生成,日月交照,寒暑交替,阴阳相合,万物各守其道而相映。对称者,理之自然也,平衡之道也。虽千差万别,而法则相应;虽形态异变,而理机恒通。圣人观之,则心静如水,意明如镜,知万象皆法度之所生,善用而行,行则不偏,不乱,不迷。
三曰熵易。万有流转,盛衰更迭,生灭不息。熵者,道之度量也,秩序与混乱之交互,盛衰循环之律也。物盛则衰,衰极则生,生生不息,循环周而复始。圣人修道,当知顺乎天时,安乎命数,柔而不激,持而不懈,随顺而行,故身心亦随宇宙而和,性命亦随道理而畅。
四曰统一。万法虽异,而归一理。形虽千万,心归一源;动虽纷繁,机合一道。统一者,理之本也,道之终也。圣人明此,则体悟万象如己,身心与天地共契,神光与太一同流,混元无碍,万法不离本源。
故曰:因果如经,织万象而不失;对称如律,平天地而无偏;熵易如潮,循环不息而无滞;统一如源,含万有而自明。修道者,知其法,则行可顺,心可定,身可安,神可契太一,遍游宇宙而无所碍。
第十八章 科学觉悟
夫道隐显而自一,科学显而道在。科学者,道之显也,察象观数,穷理察机,明天地之运行,知万物之秩序。觉悟者,道之隐也,返观自心,体悟性命,契合本源,知理体之微妙而不可言。显隐相资,而道自成焉。
观星辰而知运转,察四时而明变化,研水火而辨属性,度阴阳而辨消长。此皆科学之用,显理于形象,明法于因果。科学之功,通天机而启智慧,正人心而明智性,虽为外用,而能入心体,显现大道之影,指引修行者循法而行。
然觉悟更深,非徒观象察理而已,乃返照内心,洞察性命本源,观诸法如影,体用相即,心与天地合,神与道通。觉悟者,知一切法有理而无碍,知万象皆心生,知生死本虚,知万法归一。此为道之隐秘,科学所未及,而心行可入也。
故圣人言:科学为显,觉悟为隐;显者则智启,隐者则性成。能以科学观理而行觉悟者,则身心清明,性命圆融,行住坐卧,举止皆道,神形契合,混元无碍。若仅科学而无觉悟,则形知而心未契;若仅觉悟而无科学,则心明而行不显。二者合一,则道显而不散,理通而不碍,智慧光照而性命圆明,普及群生而入太一矣。
第十九章 辩证圆融
夫宇宙之道,妙在矛盾而生机,殊途同归而化合。万物相对而生,阴阳交错而成,动静互依而合,虚实相因而聚。是故圣人观万象,知矛盾即生机,对立即和合,乃大道之理也。
夫矛盾者,道之两仪也。阴为阳之影,阳为阴之用;虚为实之体,实为虚之用;动为静之先,静为动之本。观其表,则似对立;察其里,则互为因果,互为生机。故凡事不必执一面而不见他面,不必偏向而忘平衡。能通矛盾之机,则心明而智开,性命顺而神畅。
圆融者,道之究竟也。知矛盾而不执,不为偏废所困,知对立而和合,随机而动而不失本心。圣人行道,如水之润万物而不争,如风之拂百谷而不碍,如日之照四方而不偏。心若圆融,则诸法互通,性命无碍,天地万物,自然入怀而无间隙。
又曰:矛盾生机,如春雷启万物,冬雪孕百谷;对立和合,如阴阳循环,寒暑更替。圣人悟此,则行住坐卧皆道,身心调和,性命圆融,万象悉入心怀,神光照彻无极。凡修者,当返观己心,察万法之互生互克,行圆融而不执,心清明而不惑,则天地法则自明,混元无碍而身心契太一矣。
是故知矛盾者,通万机;行圆融者,契太一;心明行合,神形自在;洞察生死,契合混元;万法无碍,而大道自显。
卷六 大同
第二十章 人与众生
夫天地万物,生于太一,气机同源,而形象殊流。人乃众生之一,其心有情,其性有智,其形有躯,而本体与草木、禽兽、风雷、水火无异。然因境遇不同,性志殊殊;因心识异,行用别别。是以圣人观之,则万生虽差,理同一源,心光本自明而不二也。
众生之生死,苦乐,爱欲,皆由缘生缘灭,因果循环,不可逆也。草木随四时而长,禽兽随天命而行,人亦随因缘而动。若能洞察其理,则知万生皆道化现,性命虽异,源同太一。故修道人,当返观己心,体察众生之性,明诸法之机,行慈济之道,而不失本心;普利万类,而神性契合太一。
同源而异流,虽形各殊,心各异,而归于大道之本。圣人观之,心不偏执,意不隔绝;体察群生之苦乐,洞晓因果之流转,神光普照,而不染尘埃。行仁德而济众生,修性命而契太一,身虽在尘世,心却随万物同流;行虽涉俗世,神犹归混元无碍。
故曰:同源而异流,终归于一体。万生本一,性命同根;观其理者,心明智开;行其用者,身神圆融。凡修者,当以此为怀,慈悲为行,智慧为引,体悟万生之合一,契合大道之圆满。
第二十一章 人与自然
夫天地自然,生生不息,气机循环,阴阳调和。山川草木,风雨雷霆,日月星辰,皆循大道而行,无偏无倚,无过无失。人亦自然之子,性命本合天理,神形应顺其道。顺其道,则德自养;违其道,则性妨行阻。
观万物之理,春生夏长,秋收冬藏;寒暑交替,日月更迭;草木荣枯,水火消长。此皆自然之法,则天地不争,万物自得其所。人若体悟其道,随顺天命,调理身心,则性命清明而圆融,智慧光照而无碍。
顺道者,心安理得;养德者,行与自然相应。仁者利物而不害,智者观变而不乱。圣人言:道法自然,德行养生;知天时而行,察地利而度;尊自然而不违,和万物而无争。行此,则身与天地共生,神与自然同流,生死安然而无累,百物得其所而不偏。
故曰:顺其道,养其德。明则观天地之机,行则随万物之理。修道人当以天地为师,以四时为律,体察万物而养性命,契合自然之德,身心圆融,万象皆入怀而不碍也。
第二十二章 人与宇宙
夫宇宙广大,乾坤无尽,万象相生,阴阳相融。人身虽微,而本体与宇宙相连,心性与太一相契,神形与天地同流。观之则,形为器,心为明,神为贯通;器虽有限,而神无边,心贯天地而不隔。
相即者,内外一体也。人之心与天地相应,天之运与人之行合。知者明,行者慎,察日月星辰之运,参风雨雷电之变,知四时五行之理,体天地之脉,心神自得无碍。
相入者,万法互融也。万物虽异,而气机相通;星辰虽远,而力道相贯。人若返观己心,体宇宙之气,感天地之机,行随大道而不执,则身心神性皆与宇宙契合,界限如无,万物相入而不碍。
无有隔绝者,体性圆融也。人非孤立,宇宙非外界;心非闭塞,天道非远离。凡修者,当明万法无间,神光普照而不障,行随宇宙而不违;观己身如宇宙,察宇宙如己心,则身心神性,生死存亡,无有隔绝,万象归一。
故曰:相即相入,无有隔绝。修道人,当以此为怀,洞天地之机,契宇宙之理,行身心合一之道,神形圆融而入太一。
卷七 无尽
第二十三章 生死流转
夫生死者,天地之常,万象之律也。生非始也,死非终也,皆为大道之流转,阴阳之交替。若执生为有,死为无,则迷真理;若执死为终,生为始,则碍智慧。圣人观之,则知生死如水,往复不息,流流而不滞。
生者,形躯凝气而显,心性通明而活;死者,形灭气还,神识相续而不息。形虽消散,识乃流转,神光自流,性命永续。是故诸生虽死,神识仍随因缘流转,不舍大道。轮回六道,三界往复,皆因心业所感,善恶所牵。草木禽兽亦有其流转之序,人则因业识而循环不已。
六道者,天人鬼畜地狱六流也。三界者,欲界、色界、无色界也。界虽有差,命虽有轻重,然皆为心识所现。是以三界唯识,万法唯心,诸相不离心性,心性本自清净平等。修道人若能观心如镜,不为妄想覆,则六道万界,亦如幻化,虚而无碍。
神识相续者,性命流转不息,因缘未尽,往来不停。轮回六道,虽生死殊途,然法体不二,轮涅相通,乐空光明,本自具足。生死流转,乃大道之显,神识相续,乃大道之隐;修行返观,契合太一,则轮回无碍,涅槃不远,心光与宇宙共照,性命与大道同流。
故曰:生死非绝,死非终点,生非起点,皆为流转。神识不灭,六道往复,三界循心,万法唯识;心若澄明,则清净平等,轮涅不二,乐空光明。修道人当返观心源,契合大道,行身心合一之道,神形圆融而入太一。
第二十四章 清净实相
夫六道唯识者,诸道生灭,皆心所造,非外有之物。天人、阿修罗、畜生、饿鬼、地狱,虽境殊而性同;诸生所感,悉随业识。是以观六道,若见其外象,而当返观心性。心动则道生,心静则道止;心转则生死流转,心止则归于太一。故知诸道唯识,不离自心,心净则道明,心乱则道暗。
万法唯心者,宇宙万象,虽异而体一。山河草木,日月星辰,万事万物,皆由心性显现。心清则万法光明,心昏则万法浑浊。非心之所起,则法不立;心若觉悟,则法自圆融。夫心为本,万法由之而生;心为用,万法因之而转。明此者,则洞察万象本原,行于世而无执着,体于道而自圆满。
清净平等者,诸生本具真性,非高下贵贱。天地万物,生死轮转,无不具足太一之性。清净者,心不染尘埃;平等者,视万法如一,无分别执。圣人修道,体此理而行,故生死、苦乐、善恶,皆不碍道心;观诸境,皆同归太一,心境恒定,神光自照。
乐空光明者,性命本自清乐,光明自照而无碍。所谓乐,不为声色所动;所谓空,不为有无所执;所谓光明,不为外物所遮。心若契理,即得乐空光明之妙用;神若返观,即入自在无碍之境界。乐空光明,本为太一性用之流,涵盖万象而无遗,诸生若悟,即身心皆清,万法皆圆,生死皆明,神识永续而不灭。
是故清净实相之理,乃诸法归一之机,六道、万法、清净、乐空,皆非隔断;体用相即,心神本圆。知此者,行于世而无执,处于生死而不惑,身虽有形,心常清明;神虽流转,光自照彻。圣人言:观六道而心不动,见万法而神自圆,体清净而平等具,返生死而涅槃一,契乐空而光明恒,此乃大道至简,法性至真,诸生修行之归宿也。
第二十五章 法空无碍
夫大道无尽,众生有限。天地循环,万象生灭,皆因轮转因缘而行。轮转者,万事因果之律也;因缘者,诸法相生之机也。诸生不悟因缘,则身随境转,心随形动;若悟因缘,则万象皆明,神识超越,生死流转而不碍心,有限之我亦入无限之道。故曰:轮转因缘,乃诸法生灭之根本,心性契道之门户也。
金刚觉性者,性本清明,坚固如石,妙不可测。诸生迷惑,不知自性,随缘流转而生死苦乐;契觉性者,则返观本心,洞彻虚实,动静不碍,生死如幻,时空如水。金刚觉性非外得,非凭言说而生,乃心体自明,体用圆融,故能超越有限,契天地而恒明。是以知金刚觉性者,能契轮转因缘,见万法本源,心光自照,法空而无碍。
何以超越有限?有限者,自我执着也。执我则生死为累,时空为囹圄;不执则心体清明,神识游虚无,轮涅不二。超我者,身虽处六道,心则无碍;身虽在三界,神光自照。有限因我执而生,超越因觉性而成;悟此者,则生死如水,虚空无碍,万象皆入大道之流,法无所碍而自圆。
智悲圆融者,智者见法而明,悲者度生而爱。智悲圆融,非偏智而无悲,非独悲而无智,乃见万象皆因心起而了知其理,度一切众生而不碍道心。诸生若随自我而动,则智断而悲迷;若契觉性而行,则智悲圆融,身心自在,万象通理,生死不碍,道机自现。法空无碍,故智悲圆融者,乃超越有限之必由之径也。
轮涅不二者,生死与寂灭,流转与圆满,本为一体。生死者,变化之用;涅槃者,安稳之体。若执生为有,涅槃为远,则迷本源;若执涅槃为绝,生死为障,则碍真机。返观心源,知生死涅槃非二,动静不离,流转自如,则身虽处六道,神归无极,万象皆入大道。轮涅不二者,亦法空无碍之妙用也。
故知,轮转因缘者,揭示万象生灭之理;金刚觉性者,昭示心性圆明之本;超越有限者,明身心自在之机;智悲圆融者,彰显道与众生相即之妙;轮涅不二者,示生死寂灭本体一也。诸法如水流而不息,身心契道而不拘,万象归一而恒明;修道人若能体此五理,则生死流转而不惑,时空有限而心游无边,智悲圆融而神光自照,轮涅不二而道果圆成;一切法空而无碍,性命究竟而圆满。
是以圣人言:超越自我,超越时空;洞轮转因缘,契金刚觉性;行智悲圆融,证轮涅不二;身虽处有限而心归无限,生死虽流转而神契太一;万象皆融,道心恒明;法空无碍,诸生至高之境,真修入道之终极,亦为大道无尽之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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