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 ( 两个类之间的关系 )
1.概念
把多个类中相同的成员提取出来,定义到一个独立的类中,然后让多个类和该类产生某种联系
使用格式:
用关键字extends表示: class 子类名 extend 父类名 { }
2.优缺点:
优点:
- 提高了代码的复用性
- 提高维护性
- 让类与类之间产生联系,是多态的前提
缺点:
- 打破了封装性
- 使类的耦合性增强 ( 原则: 低耦合,高内聚 )
耦合: 类与类之间的关系. 内聚: 独立完成某件事情的能力
3.特点:
- java中类只支持单继承(只有一个父类)
- java中可以多重继承(a继承b,b继承c)
4.方法重写 :
子类可以修改从父类继承过来的方法
- 发生重写的两个方法的返回值类型,方法名,参数列表必须一致(与方法重载区分)
- 方法重写要注意权限,子类权限不能小于父类权限,当父类方法被private修饰时子类无法继承.
(修饰符高低: private < 默认修饰符 < public) - 静态方法只能被继承,不能被重写
5.注意:
- 子类可以直接使用父类的非私有成员,包括成员变量和成员方法,
子类不能继承父类的私有成员 - 子类不能继承父类的构造方法,因此父类的构造方法不能重写,但可以重载.
子类可以通过super去访问父类的构造方法 - 一个类不能继承本身,如果一个类继承本身,那么该类必然会调用其父类的构造器,
其父类是本身,会产生循环调用与C.a相冲突. - 一个类可以继承同名类,但继承父类时要写清父类的全路径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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