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闭原则:
对扩展开放,最修改封闭。即,软件实体(类、模块、函数等)应当是可以扩展的,但是不可以修改。
个人理解
1.对软件实体做更改会影响程序的现有功能,可能会导致意想不到的问题,因此进行程序测试时,又需要重复进行一些本来可以避免的测试用例。
2.采用复合开闭原则的设计模式,可以使代码结构清晰,维护和修改代价小。
3.比如:使用工厂模式代替简单工厂模式,进行某一功能修改或扩展时,只需要修改相应的工厂类和产品类即可,不会对其他功能模块产生影响,也只需要对修改的功能做测试即可。
简单工厂模式
工厂模式
如果软件只设计一次,不进行后期的维护、扩展、修改,其实不满足开闭原则也没关系吧。但是,实际上程序开发完成后,通常是需要维护的。这就要求,在做程序设计的时候,充分考虑后期可能需要的扩展和代码修改,并对这些变化的点,尝试使用相应的设计模式,使之满足开闭原则。
设计模式--开闭原则
最新推荐文章于 2024-01-07 13:44:50 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