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5月,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ited Nations Framework Convention on Climate Change)通过,目标将大气中温室气体的浓度稳定在防止气候系统受到危险的人为干扰的水平上。
1997年12月第三届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COP3)在日本京都举行,通过了《京都议定书》(Kyoto Protocol)。协议提出,将大气中的温室气体含量稳定在一个适当的水准,大多数工业化国家和一些中欧转型经济体同意在2008年至2012年期间,温室气体排放量比1990年的水平平均减少6%至8%。
2015年12月12日在第21届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巴黎气候大会)上,全球各国通过了《巴黎协定》(The Paris Agreement),《巴黎协定》的长期目标是将全球平均气温较前工业化时期上升幅度控制在2摄氏度以内,并努力将温度上升幅度限制在1.5摄氏度以内。2021年11月13日,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COP26)在英国格拉斯哥闭幕,经过两周的谈判,全世界178个缔约方最终完成了《巴黎协定》实施细则。《巴黎协定》的缔约完成开启了国际社会全面应对气候变化的新征程,标志着“双碳”领域最具影响力的事项尘埃落定。
2018年,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发布了《全球1.5℃升温特别报告》(Global Warming of 1.5 ºC),提出若全球气温上升控制在1.5℃以内,可以避免大量的气候变化的损失和风险。例如,减少贫困人口,减少暴雨、干旱等极端天气的频繁发生,降低对渔业、畜牧业的负面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