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Java中,万事万物皆对象。那么这里需要考虑的问题是:静态变量和基本数据类型是不是对象呢?我的理解是这样的,静态变量不属于对象,其属于类;而基本数据类型也不是对象,但是Java实现了其包装类来弥补了这个遗憾。
那么我们平时定义的Employee类也是对象吗?答案是肯定的。Employee类是Class类的对象。
那么怎么得到Employee类的类类型呢?有三种方法:
(1)Class c1 = Employee.class;
(2)Employee e = new Employee(); Class c2 = e.getClass();
(3)Class c3 = Class.forName("com.shawn.Employee");
方法一告诉我们:每个类里都有一个静态域class,它存储这该类的类类型;
方法二告诉我们:可以调用Employee类的对象的getClass方法,得到Employee类的类类型;
方法三告诉我们:Class类里的静态方法也可以得到Employee类的类类型,但是要注意两点:显示参数必须是完整的类名;调用此方法要捕获异常。
得到了Employee类的类类型有什么用呢?可以用其通过newInstance方法来创建Employee类的对象:
Employee newEmployee = (Employee) c1.newInstance();
这里要注意的是newInstance方法返回的是一个Object类的对象,需要强制类型转换。其次newInstance方法调用的是Employee类的默认的构造器(无参数的构造器),如果Employee类没有默认的构造器,那么会抛出一个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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