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宁夏发布《宁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国家枢纽节点宁夏枢纽建设若干政策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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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其中提到:
关于培育壮大市场主体,促进数字经济蓬勃发展
探索数据交易。优先鼓励具备数据交易、算力交易和数据流通全栈技术体系和落地能力且参与东部地区大数据交易所建设的优质企业落地宁夏,与区内企业共同组建西部大数据交易中心。对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给予每户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补助。支持银川市开展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试点工作。
构建数据大脑。推进建设一体化数据决策大脑、城市数据大脑、行业大脑和沿黄流域生态大脑等智慧化平台。积极推动试点示范应用,对入选的典型案例按项目投资规模给予最高不超过30%补贴,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关于强化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宁夏枢纽支撑能力
强化统筹布局。优化宁夏枢纽数据中心布局,新建大型、超大型数据中心,原则上布局在中卫数据中心集群范围内。加强数据中心的前置审查管理,自治区实行窗口指导,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支持建设。
完善基础设施。加强宁夏枢纽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国家算力基地支撑保障能力。制定中卫数据中心集群发展规划,加快完善“九通一平”及防洪等配套设施建设,建设产业功能区和生活配套设施。自治区财政每年安排1亿元一般债券资金,支持数据中心集群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对于企业在集群内实施的产业园、园中园等基础设施项目可参照执行。
关于构建新型算力体系,打造一流数据中心集群
支持重点项目。对于获得国家枢纽节点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按照最高不超过国家补助资金额度的10%进行配套支持,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对于符合国家专项要求,但未获国家资金补助的,给予每户企业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的资金支持。
以下为《意见》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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