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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的定义
继承就是子类继承父类的特征和行为,使得子类对象(实例)具有父类的实例域和方法,或子类从父类继承方法,使得子类具有父类相同的行为。
继承就是共性抽取
类的继承格式
class 父类 { }
class 子类 extends 父类 { }
继承关系当中的特点:
1.子类可以拥有父类的“内容”
2.子类还可以拥有自己专有的内容。
重写( Override)
概念:在继承关系当中,方法的名称一样,参数列表也一样。
重写(Override):方法的名称一样,参数列表【也一样】
重载(Overload):方法的名称一样,参数列表【不一样】
方法重写特点:创建的是子类对象,则优先用子类方法(new的是谁 优先用谁)。
方法重写的注意事项:
1.必须保证父子类之间方法的名称相同,参数列表也相同。
@Override:写在方法前面,用来检测是不是有效的正确重写。这个注解就算不写,只要满足要求,也是正确的方法覆盖重写。
2.子类方法的返回值必须【小于等于】父类方法的返回值范围。 推荐相等 (object最大)
3.子类方法的权限必须【大于等于】父类方法的权限修饰符。 推荐相等
小扩展提示:public > protected > (default) > private备注:(default)不是关键字default,而是什么都不写,留空。
变量的使用方法
局部变量:直接写成员变量名
本类的成员变量:this.成员变量名
父类的成员变量:super.成员变量名
继承方法的设计思想
对于已经投入使用的类,尽量不要进行修改。推荐定义一个新的类,来重复利用其中共性内容,并且添加改动新内容。
继承关系中,父子类构造方法的访问特点:
1.子类构造方法当中有一个默认隐含的 "super()" 调用,所以一定是先调用的父类构造,后执行的子类构造。
2.子类构造可以通过super关键字来调用父类重载构造。
3. super的父类构造调用,必须是子类构造方法的第一个语句。不能一个子类构造调用多次super构造。
总结:
子类必须调用父类构造方法,不写则赠送super()﹔写了则用写的指定的super调用,super只能有一个,还必须是第一个。
super关键字的用法有三种:
1.在子类的成员方法中,访问父类的成员变量。
2.在子类的成员方法中,访问父类的成员方法。
3.在子类的构造方法中,访问父类的构造方法。
this关键字的用法有三种:
super关键字用来访问父类内容,而this关键字用来访间本类内容。
1.在本类的成员方法中,访问本类的成员变量。
2.在本类的成员方法中,访问本类的另一个成员方法。
3.在本类的构造方法中,访问本类的另—个构造方法。在第三种用法当中要注意:
A. this ( ...)调用也必须是构造方法的第一个语句,唯——个。
B. super和this两种构造调用,不能同时使用。
继承的内存图
注意:需要注意的是 Java 不支持多继承,但支持多重继承。
finall 关键字
修饰类、变量、方法
修饰变量只能赋值一次
修饰类,类不能被继承
修饰方法,不能被重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