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script杂谈

在这里说一些关于javascript的闲话,主要是自己的一些粗浅认识。



1javascript是基于对象的语言。java是面向对象语言。


2javascript是解释执行,java需先编译成字节码,再执行。

 javascript是弱类型,java是强类型。


3javascript与html的结合:

     js代码存放在标签<script></script>

     使用script标签的src属性引入一个js文件

    

   html只是一种超文本标记语言,它太简单了,只能用来做网页的外表,但表达不了更复杂的内在逻辑。这种情况就需要javascript来与html结合。

   <script>的js代码写在哪里都行,例如直接写在<body>中,但为了提高扩展性,写入js文件。


4其余javascript的学习就像学习一门普通的语言。常量,变量,if,switch,while,for,函数等等。。。。。。

只不过它是“基于对象”的。但又和“面向对象”有着很大区别。这是很别扭的一件事。

另外,javascript是弱类型的语言,这也是件别扭的事。javascript定义变量都用var,定义一切类型的变量都是var。这让我这习惯了C,C++,java的程序猿情何以堪。


5javascript中有许多对象。如date对象,String对象,正则表达式对象,array对象,object对象,fanction对象等等等等。。。。。。

   难道这就是所谓的基于对象编程?又不是面向对象的,有什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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