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线充办理 FCC 认证需区分具体类型,若为仅含电磁感应的普通无线充(无主动射频发射),走SDoC模式;若集成蓝牙 / Wi-Fi 等无线通信功能,则需走FCC ID模式,两类认证所需材料有明确差异,具体如下:
通用基础材料(两类认证均需)
企业资质文件:企业营业执照或海外合法注册证明,非英文文件需提供官方翻译件并公证;非美国本土企业需准备美国责任方 / 代理商信息及正式授权委托书,明确其在美处理合规事务的权限;同时需提供 FCC 系统注册的 FRN(FCC 注册编号)。
产品基础资料:英文产品说明书,需包含功能介绍、使用场景、电气参数,以及 FCC 合规警示语(若为带射频功能的无线充,需补充射频辐射使用提醒);产品铭牌设计稿,需预留对应合规标识位置(FCC ID 模式需预留 FCC ID 标注位,字体≥3mm),同时标注产品型号、额定电压 / 功率、制造商信息;产品内外外观照片,需清晰展示线圈布局、电路板结构、接口位置等关键部件。
型号差异说明:若同一认证单元含多款无线充型号,需提交差异对照表,明确各型号在硬件结构、功率参数、外观上的异同,并出具一致性保证声明。
仅电磁感应类无线充(SDoC 模式)专属材料
电磁兼容测试文件:由 FCC 认可实验室出具的 EMC 测试报告,测试项目需覆盖传导骚扰、辐射骚扰、谐波电流等,符合 FCC Part 15B 标准要求;若无线充功率较高,还需补充对应电磁辐射抑制措施的说明文件。
符合性声明(SDoC):由企业或美国责任方签署,声明产品符合 FCC Part 15B 等相关规则,需包含产品信息、测试标准、责任方完整联系方式等核心内容。
电气安全与电路资料:整机电路图、PCB 布局图及关键元器件清单(BOM),重点标注电磁屏蔽、过流保护等安全电路的设计方案;关键元器件(如电容、线圈、芯片)的合规认证证书(如 UL、VDE 证书)。
集成蓝牙 / Wi-Fi 等射频功能的无线充(FCC ID 模式)专属材料
射频专项技术文件:射频模块原理图、整机系统方框图,需清晰标注射频芯片、天线(若有)的位置与连接关系;天线规格书(含增益、极化方式、辐射方向图等参数)及天线安装位置示意图;射频参数表,明确工作频段、发射功率、频率容限、占用带宽、调制方式等核心射频指标。
射频与 SAR 测试文件:FCC 认可实验室出具的完整测试报告,含射频性能(发射功率、杂散、灵敏度、阻塞等)、EMC 及 SAR 测试(若为贴身使用的无线充,需符合 Part 2.1093 标准);协议实现声明(PICS),按对应无线协议规范勾选产品支持的功能与参数。
FCC ID 专项申请表:需填写 FCC Form 731(技术描述)与 Form 159(缴费单),并按 TCB(电信认证机构)要求提交相关补充说明文件。
样机要求:需准备 2-3 台功能完整的量产样机,其中至少 1 台为可定频调试的工程样机,支持连续发射与参数调整;若需 SAR 测试,需额外提供符合人体模型测试要求的专用样机与夹具。
* 本文为技术科普文章(非商业推广广告),含部分AI创作,仅供参考;如有技术疑问,请联系平台运营人员进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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