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问 二代身份证掉了,去办理了遗失声明后,是否具有法律效应
就是如果补办的身份证下来了,和遗失声明有冲突吗·我去户籍所在的派出所问过,遗失掉的身份证还在有效期内也可以使用,我在报社做了遗失声明后,又去办理了二代身份证的手续,时间为两个月,我想知道我补办的身份证办下来之后,那么之前掉的身份证被别人冒用办理信用卡之类业务之内的自己是否要承担责任。还有什么更完善的方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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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举|2010-04-09 13:33
不用啊,看。 公安部:身份证丢失无需挂失,被冒用不担责任。 http://www.56.com/u17/v_NTA1NjU0MjI.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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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谢即使告诉着个视频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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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 关于对居民身份证丢失补领有关问题综合答复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有关规定,公民丢失居民身份证后应当向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丢失补领。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丢失补领或损坏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收取工本费40元。公民办理丢失补领证件的行为也就告知了公安机关证件丢失的事实,不需要再办理“挂失”和登报声明,也没有相关法律规定公民丢失居民身份证后需办理“挂失”和登报声明。 居民身份证是公民的法定身份证件,其主要功能是公民从事有关活动时证明本人身份。公民在使用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时,各相关证件使用部门负有核对人、证一致性的义务,确认无误后方可为持证人办理相关业务。如果居民身份证丢失被他人冒用,冒用者及相关部门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丢失证件者无须对自己未实施的行为承担责任。《居民身份证法》也明确规定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在此,我们也提醒广大群众,为减少不必要的麻烦,对于居民身份证等重要身份证件,要妥善保管,尽可能防止丢失、被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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