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模式:可复用面向对象软件的基础(摘要)

本文深入探讨了面向对象系统中的功能复用技术,包括类继承、对象组合、参数化类型等,详细解释了每种技术的原理、优缺点及应用场景,并通过实例说明了如何在实际设计中灵活运用这些技术以提高软件的复用性和灵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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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Factory( 3 . 1 ):提供一个创建一系列相关或相互依赖对象的接口,而无需指定它们具体的类。
A d a p t er ( 4 . 1 ):将一个类的接口转换成客户希望的另外一个接口。A d a p t e r模式使得原本由于接口不兼容而不能一起工作的那些类可以一起工作。
B r i d g e( 4 . 2 ):将抽象部分与它的实现部分分离,使它们都可以独立地变化。
B u i l d e r( 3 . 2 ):将一个复杂对象的构建与它的表示分离,使得同样的构建过程可以创建不同的表示。
Chain of Responsibility( 5 . 1 ):为解除请求的发送者和接收者之间耦合,而使多个对象都有机会处理这个请求。将这些对象连成一条链,并沿着这条链传递该请求,直到有一个对象处理它。
C o m m a n d( 5 . 2 ):将一个请求封装为一个对象,从而使你可用不同的请求对客户进行参数化;对请求排队或记录请求日志,以及支持可取消的操作。
C o m p o s i t e( 4 . 3 ):将对象组合成树形结构以表示“部分-整体”的层次结构。C o m p o s i t e使得客户对单个对象和复合对象的使用具有一致性。
D e c o r a t o r( 4 . 4 ):动态地给一个对象添加一些额外的职责。就扩展功能而言, D e c o r a t o r模式比生成子类方式更为灵活。
F a c a d e( 4 . 5 ):为子系统中的一组接口提供一个一致的界面, F a c a d e模式定义了一个高层接口,这个接口使得这一子系统更加容易使用。
Factory Method( 3 . 3 ):定义一个用于创建对象的接口,让子类决定将哪一个类实例化。Factory Method使一个类的实例化延迟到其子类。
F l y w e i g h t( 4 . 6 ):运用共享技术有效地支持大量细粒度的对象。
I n t e r p r e t e r( 5 . 3 ):给定一个语言, 定义它的文法的一种表示,并定义一个解释器, 该解释器使用该表示来解释语言中的句子。
I t e r a t o r( 5 . 4 ):提供一种方法顺序访问一个聚合对象中各个元素, 而又不需暴露该对象的内部表示。
M e d i a t o r( 5 . 5 ):用一个中介对象来封装一系列的对象交互。中介者使各对象不需要显式地相互引用,从而使其耦合松散,而且可以独立地改变它们之间的交互。
M e m e n t o( 5 . 6 ):在不破坏封装性的前提下,捕获一个对象的内部状态,并在该对象之外保存这个状态。这样以后就可将该对象恢复到保存的状态。
O b s e r v e r( 5 . 7 ):定义对象间的一种一对多的依赖关系,以便当一个对象的状态发生改变时,所有依赖于它的对象都得到通知并自动刷新。
P r o t o t y p e( 3 . 4 ):用原型实例指定创建对象的种类,并且通过拷贝这个原型来创建新的对象。
P r o x y( 4 . 7 ):为其他对象提供一个代理以控制对这个对象的访问。
S i n g l e t o n( 3 . 5 ):保证一个类仅有一个实例,并提供一个访问它的全局访问点。
S t a t e( 5 . 8 ):允许一个对象在其内部状态改变时改变它的行为。对象看起来似乎修改了它所属的类。
S t r a t e g y (5 . 9 ):定义一系列的算法,把它们一个个封装起来, 并且使它们可相互替换。本模式使得算法的变化可独立于使用它的客户。
Template Method( 5 . 1 0 ):定义一个操作中的算法的骨架,而将一些步骤延迟到子类中。Template Method使得子类可以不改变一个算法的结构即可重定义该算法的某些特定步骤。

Vi s i t o r( 5 . 11 ):表示一个作用于某对象结构中的各元素的操作。它使你可以在不改变各元素的类的前提下定义作用于这些元素的新操作。



我们根据两条准则(表1 - 1 )对模式进行分类。第一是目的准则,即模式是用来完成什么工作的。模式依据其目的可分为创建型( C r e a t i o n a l )、结构型( S t r u c t u r a l )、或行为型( B e h a v i o r a l )三种。创建型模式与对象的创建有关;结构型模式处理类或对象的组合;行为型模式对类或对象怎样交互和怎样分配职责进行描述。
第二是范围准则,指定模式主要是用于类还是用于对象。类模式处理类和子类之间的关
系,这些关系通过继承建立,是静态的,在编译时刻便确定下来了。对象模式处理对象间的关系,这些关系在运行时刻是可以变化的,更具动态性。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几乎所有模式都使用继承机制,所以“类模式”只指那些集中于处理类间关系的模式,而大部分模式都属于对象模式的范畴。
创建型类模式将对象的部分创建工作延迟到子类,而创建型对象模式则将它延迟到另一
个对象中。结构型类模式使用继承机制来组合类,而结构型对象模式则描述了对象的组装方式。行为型类模式使用继承描述算法和控制流,而行为型对象模式则描述一组对象怎样协作完成单个对象所无法完成的任务。
还有其他组织模式的方式。有些模式经常会被绑在一起使用,例如, C o m p o s i t e常和I t e r a t o r或Vi s i t o r一起使用;有些模式是可替代的,例如, P r o t o t y p e常用来替代A b s t r a c tF a c t o r y;有些模式尽管使用意图不同,但产生的设计结果是很相似的,例如, C o m p o s i t e和D e c o r a t o r的结构图是相似的。


1.6.5 运用复用机制
理解对象、接口、类和继承之类的概念对大多数人来说并不难,问题的关键在于如何运用它们写出灵活的、可复用的软件。设计模式将告诉你怎样去做。
1. 继承和组合的比较
面向对象系统中功能复用的两种最常用技术是类继承和对象组合(object composition)。正如我们已解释过的,类继承允许你根据其他类的实现来定义一个类的实现。这种通过生成子类的复用通常被称为白箱复用(white-box reuse)。术语“白箱”是相对可视性而言:在继承方式中,父类的内部细节对子类可见。
对象组合是类继承之外的另一种复用选择。新的更复杂的功能可以通过组装或组合对象来获得。对象组合要求被组合的对象具有良好定义的接口。这种复用风格被称为黑箱复用(black-box reuse),因为对象的内部细节是不可见的。对象只以“黑箱”的形式出现。继承和组合各有优缺点。类继承是在编译时刻静态定义的,且可直接使用,因为程序设计语言直接支持类继承。类继承可以较方便地改变被复用的实现。当一个子类重定义一些而不是全部操作时,它也能影响它所继承的操作,只要在这些操作中调用了被重定义的操作。但是类继承也有一些不足之处。首先,因为继承在编译时刻就定义了,所以无法在运行时刻改变从父类继承的实现。更糟的是,父类通常至少定义了部分子类的具体表示。因为继承对子类揭示了其父类的实现细节,所以继承常被认为“破坏了封装性” [ S n y 8 6 ]。子类中的实现与它的父类有如此紧密的依赖关系,以至于父类实现中的任何变化必然会导致子类发生变化。
当你需要复用子类时,实现上的依赖性就会产生一些问题。如果继承下来的实现不适合解决新的问题,则父类必须重写或被其他更适合的类替换。这种依赖关系限制了灵活性并最终限制了复用性。一个可用的解决方法就是只继承抽象类,因为抽象类通常提供较少的实现。对象组合是通过获得对其他对象的引用而在运行时刻动态定义的。组合要求对象遵守彼此的接口约定,进而要求更仔细地定义接口,而这些接口并不妨碍你将一个对象和其他对象一起使用。这还会产生良好的结果:因为对象只能通过接口访问,所以我们并不破坏封装性;只要类型一致,运行时刻还可以用一个对象来替代另一个对象;更进一步,因为对象的实现是基于接口写的,所以实现上存在较少的依赖关系。对象组合对系统设计还有另一个作用,即优先使用对象组合有助于你保持每个类被封装,并被集中在单个任务上。这样类和类继承层次会保持较小规模,并且不太可能增长为不可控制的庞然大物。另一方面,基于对象组合的设计会有更多的对象(而有较少的类),且系统的行为将依赖于对象间的关系而不是被定义在某个类中。这导出了我们的面向对象设计的第二个原则:优先使用对象组合,而不是类继承。
理想情况下,你不应为获得复用而去创建新的构件。你应该能够只使用对象组合技术,通过组装已有的构件就能获得你需要的功能。但是事实很少如此,因为可用构件的集合实际上并不足够丰富。使用继承的复用使得创建新的构件要比组装旧的构件来得容易。这样,继承和对象组合常一起使用。然而,我们的经验表明:设计者往往过度使用了继承这种复用技术。但依赖于对象组合技术的设计却有更好的复用性(或更简单)。你将会看到设计模式中一再使用对象组合技术。
2. 委托
委托(d e l e g a t i o n)是一种组合方法,它使组合具有与继承同样的复用能力[ L i e 8 6 , J Z 9 1 ]。在委托方式下,有两个对象参与处理一个请求,接受请求的对象将操作委托给它的代理者(d e l e g a t e)。这类似于子类将请求交给它的父类处理。使用继承时,被继承的操作总能引用接受请求的对象,C + +中通过t h i s成员变量, S m a l l t a l k中则通过s e l f。委托方式为了得到同样的效果,接受请求的对象将自己传给被委托者(代理人),使被委托的操作可以引用接受请求的对象。
举例来说,我们可以在窗口类中保存一个矩形类的实例变量来代理矩形类的特定操作,这样窗口类可以复用矩形类的操作,而不必像继承时那样定义成矩形类的子类。也就是说,一个窗口拥有一个矩形,而不是一个窗口就是一个矩形。窗口现在必须显式的将请求转发给它的矩形实例,而不是像以前它必须继承矩形的操作。

委托与那些通过对象组合以取得软件灵活性的技术一样,具有如下不足之处:动态的、高度参数化的软件比静态软件更难于理解。还有运行低效问题,不过从长远来看人的低效才是更主要的。只有当委托使设计比较简单而不是更复杂时,它才是好的选择。要给出一个能确切告诉你什么时候可以使用委托的规则是很困难的。因为委托可以得到的效率是与上下文有关的,并且还依赖于你的经验。委托最适用于符合特定程式的情形,即标准模式的情形。
有一些模式使用了委托,如S t a t e ( 5 . 8 )、S t r a t e g y ( 5 . 9 )和Vi s i t o r ( 5 . 11 )。在S t a t e模式中,一个对象将请求委托给一个描述当前状态的S t a t e对象来处理。在S t r a t e g y模式中,一个对象将一个特定的请求委托给一个描述请求执行策略的对象,一个对象只会有一个状态,但它对不同的请求可以有许多策略。这两个模式的目的都是通过改变受托对象来改变委托对象的行为。
在Vi s i t o r中,对象结构的每个元素上的操作总是被委托到Vi s i t o r对象。其他模式则没有这么多地用到委托。M e d i a t o r ( 5 . 5 )引进了一个中介其他对象间通信的对象。有时, M e d i a t o r对象只是简单地将请求转发给其他对象;有时,它沿着指向自己的引用来传递请求,使用真正意义的委托。Chain of Responsibility(5.1)通过将请求沿着对象链传递来处理请求,有时,这个请求本身带有一个接受请求对象的引用,这时该模式就使用了委托。B r i d g e ( 4 . 2 )将实现和抽象分离开,如果抽象和一个特定实现非常匹配,那么这个实现可以代理抽象的操作。委托是对象组合的特例。它告诉你对象组合作为一个代码复用机制可以替代继承。
3. 继承和参数化类型的比较
另一种功能复用技术(并非严格的面向对象技术)是参数化类型(parameterized type),也就是类属( g e n e r i c ) ( A d a、E i ff e l )或模板( t e m p l a t e s ) ( C + + )。它允许你在定义一个类型时并不指定该类型所用到的其他所有类型。未经指定的类型在使用时以参数形式提供。例如,一个列表类能够以它所包含元素的类型来进行参数化。如果你想声明一个I n t e g e r列表,只需将I n t e g e r类型作为列表参数化类型的参数值;声明一个S t r i n g列表,只需提供S t r i n g类型作为参数值。语言的实现将会为各种元素类型创建相应的列表类模板的定制版本。
参数化类型给我们提供除了类继承和对象组合外的第三种方法来组合面向对象系统中的行为。许多设计可以使用这三种技术中的任何一种来实现。实现一个以元素比较操作为可变元的排序例程,可有如下方法:
1) 通过子类实现该操作( Template Method(5.10)的一个应用)。
2 ) 实现为传给排序例程的对象的职责( S t r a t e g y ( 5 . 9 ) )。
3) 作为C + +模板或A d a类属的参数,以指定元素比较操作的名称。
这些技术存在着极大的不同之处。对象组合技术允许你在运行时刻改变被组合的行为,但是它存在间接性,比较低效。继承允许你提供操作的缺省实现,并通过子类重定义这些操作。参数化类型允许你改变类所用到的类型。但是继承和参数化类型都不能在运行时刻改变。哪一种方法最佳,取决于你设计和实现的约束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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