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7.03 DAY3
1. 标识符
- 用于变量、函数、类、模块等的名称。
- 区分大小写。
- 第一个字符为字母、下划线。其后字符:字母、数字、下划线。
- 不能使用关键字。
- 以双下划线开头和结尾的名称通常有特殊含义。如:__ init __
2. 标识符命名规则
约定俗成:
- 模块和包名
- 全小写字母。多个单词之间用下划线隔开。
- 函数名
- 全小写字母,多个单词之间用下划线隔开。
- 类名
- 首字母大写,采用驼峰原则。
- 常量名
- 全大写字母,多个单词使用下划线隔开。
3. 变量的声明
-
变量在使用前必须先被初始化(赋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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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变量和垃圾回收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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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l语句删除不再使用的变量
# 测试程序 def test(): # 变量赋值 my_string = "I Love You" print(my_string) print(id(my_string)) print(type(my_string)) del my_string # 按间距中的绿色按钮以运行脚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