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伊始以HTML-超文本标记语言为基础的网页开发开始引起了每个普通人的注意,当网景公司开创了最早的图文浏览器时,全世界的目光都聚焦在这个窗口上。
互联网的属性本就是人人参与,也就意味着每个开发者的习惯都是大相径庭的,这也是为什么HTML这个语言有那么多废弃的标签的原因——人们只想单纯的实现自己的效果,标签上的style属性已经不能满足于人们疯狂的诉求。于是center,font,color ,s ,strong等一系列标签解决了燃眉之急。这样发展下去根本不利于后期的维护和扩展,于是人们发明了CSS-层叠样式表来解决这个问题。通过编写和维护一份样式代码多个页面实现统一的效果。
后来人们有了搜索或者登录的需求场景,有了最早的用户交互行为,当时的网速很差(以kb为单位),用户输入信息提交后,需要等很长时间才能从服务器返回结果,结果返回了一个错误,这样的交互体验是极差的。网景公司首先想到了这一点,让布兰登开发一种在浏览器运行的脚本语言,通过发送信息前校验用户的输入,优化交互体验,这个仅用了10天就创造出来的语言就是LiveScript,由于当时背景下SUN公司的Java语言很火爆,于是网景公司顺势将该语言更名javascript——请注意javascript与Java一点关系都没有,但是两个语言都有互相借鉴的部分。
至此,前端三大技术基本成型。javascript提供的DOM和BOM对象,实现了操作页面文档和浏览器的api接口,微软发布IE也实现了操作DOM和BOM的功能-JScript,越来越多的浏览器开始出现,导致了开发人员要编写兼容性的代码,这让项目开始变得难以维护。互联网的创始人蒂姆伯纳斯李组建了W3C组织来制定互联网技术的相关技术标准,第一次浏览器大战落下帷幕。
为前端带来转折的是一种异步通讯的技术-Ajax-Async JavaScript and XML。Ajax通过异步请求的方式,可以在不刷新整个页面的情况下更新页面的数据,第二次浏览器大战就此展开。网景此时已经将精力关注在1:1对ECMA标准实现的FireFox上,IE发布了4-6,Safari和Chrome也加入进来,还有Opera,这就是5大主流浏览器和5大浏览器内核的由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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