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标识为人工智能健康发展构筑安全防线。近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联合发布《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以下简称《标识办法》),自2025年9月1日起施行。《标识办法》聚焦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关键点,通过标识提醒用户辨别虚假信息,明确相关服务主体的标识责任义务,规范内容制作、传播各环节标识行为,以合理成本提高安全性,促进人工智能在文本对话、内容制作、辅助设计等各应用场景加快落地,同时减轻人工智能生成合成技术滥用危害,防范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制作传播虚假信息等风险行为,推动人工智能健康有序发展。

创新“显式+隐式”双标识体系赋能全链条治理。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的逼真性催生了虚假消息传播、身份冒充、恶意内容生成等新型安全风险,削弱公众对网络信息的信任根基。通过标识,用户可快速辨别内容的真实性,降低误导风险,从而遏制虚假信息的扩散。《标识办法》首创“显式+隐式”双标识体系,显式标识(如文字水印、语音提示)直接提醒用户注意,隐式标识(如元数据、数字水印)则为监管部门提供溯源依据,形成“事前警示+事后追责”的全链条治理机制。同时,《标识办法》的发布助力构建多方协同的治理机制,要求服务提供者、传播平台、应用商店共同履行标识义务。例如,互联网应用分发平台需要检查AI服务的资质,用户发布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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