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为什么要将基类的析构函数定义为虚函数谈起~~

 首先,做一个最简单的实验,在电脑上运行下面的代码,将会产生运行错误,这或许会使你百思不得其解:

#include <iostream>
using namespace std;

class Base
{
private:
    int a;
public:
    ~Base(){cout << "Base dtor..." << endl;}
};

class Derived : public Base
{
private:
    int b;
public:
     ~Derived(){cout << "Derived dtor..." << endl;}
};
int main()
{
    Base *b = new Base();
    Base *d = new Derived();
    delete b;
    delete d; //这一步出现了运行时错误
    return 0;
}
显然,这里出现了内存泄露。


记得刚开始学继承的时候,似乎就被强行的记住 “基类的析构函数要是虚函数!!”,可是为什么呢?

显然,这与对象在内存中的布局方式有关。


在C++中,如果类中有虚函数,那么它就会有一个虚函数表的指针__vfptr,在类对象最开始的内存数据中。之后是类中的成员变量的内存数据。


值得注意的是,无论继承(单层)层次有多深,对象中都只有一个虚函数指针。。

也就是说,如果Derived2 继承 Derived ,最终的内存布局中也只有一个虚函数指针。

那么上述类在内存中的存在方式如下图:

显然,这可以很好的解释 析构函数 是virtual的例子了,也就是说,如果析构函数不是virtual,那么在

Base *d = new Derived();该d对象所指向的是derived的虚函数表(因为虚函数表在对象内存的起始位置),这样便可以通过Base的指针找到derived对象的析构函数,从而在 delete  d ; 的时候可以释放Derived对象,不会导致内存泄露。


事实上,只需要将继承层次的最顶端的父类的析构函数设为虚函数,就可以避免上述问题,因为基类的析构函数是虚的,那么它的子类的析构函数也是虚的。


拓展:如果在基类中还存在其他的虚函数,很简单,直接将该虚函数存放在虚函数列表中,如果子类继承了改虚函数,那么只需要将子类对象的虚函数表中的函数替换为子类定义的版本即可。没有继承的,则沿用父类的版本。


<think>嗯,用户问为什么基类析构函数需要声明为虚函数。这个问题我记得和对象析构时的行为有关,特别是当用基类指针指向派生类对象的时候。如果基类析构函数不是虚的,那么当通过基类指针删除对象时,只会调用基类析构函数,而派生类的析构函数不会被调用,这会导致内存泄漏或者资源没有正确释放的情况。 比如,假设有一个基类Base和一个派生类Derived。如果Base的析构函数不是虚函数,而用户用Base*指针指向一个Derived对象,然后delete这个指针,这时候只会执行Base的析构函数,Derived的析构函数不会执行。这样,如果Derived类中有动态分配的内存或者其他资源需要释放,就会造成泄漏。 所以正确的做法是将基类析构函数声明为虚函数。这样,当通过基类指针删除派生类对象时,会先调用派生类的析构函数,再调用基类析构函数,确保所有资源都被正确释放。这也是为什么在C++中,如果一个类被设计为基类(即会被其他类继承),通常需要将其析构函数设为虚函数的原因。 另外,如果基类析构函数不是虚的,而用户又可能通过基类指针删除派生类对象,这时候程序的行为是未定义的,可能导致各种问题。所以为了安全起见,基类析构函数应该声明为虚函数。不过,如果确定这个类不会被继承,或者不会通过基类指针来删除对象,那么可能不需要虚析构函数,这样可以避免虚表带来的额外开销。</think><< 基类析构函数需要声明为虚函数的主要原因是确保通过基类指针删除派生类对象时,能正确调用完整的析构函数链。具体原因如下: 1. **避免资源泄漏** 当通过基类指针删除派生类对象时,如果基类析构函数非虚,只会调用基类析构函数,导致派生类独有的资源(如动态内存、文件句柄等)未被释放。 2. **保证多态行为正确** 虚析构函数是多态机制的一部分。当通过基类指针操作派生类对象时,虚析构函数确保调用正确的析构函数序列(派生类→基类)。 ```cpp class Base { public: virtual ~Base() { std::cout << "Base destructor\n"; } // 虚析构函数 }; class Derived : public Base { public: ~Derived() override { std::cout << "Derived destructor\n"; } }; int main() { Base* obj = new Derived(); delete obj; // 输出顺序:Derived destructor → Base destructor } ``` **解释** 如果基类析构函数未声明为虚函数,上述代码中`delete obj`只会调用`Base`的析构函数,导致`Derived`类特有的资源未被清理。虚析构函数通过虚函数表(vtable)找到实际对象的析构函数入口,确保析构顺序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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