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局部变量
用户自定义变量,变量前应加@。
使用范围是定义局部变量的批、存储过程、触发器。
定义:declare @变量名 数据类型 (数据类型可以是SQL支持的数据类型
eg: declare @name varchar(64);
使用set给局部变量赋值
使用print输出局部变量的值
eg: set @name = ’ my name’;
print @name;
2.全局变量
Tip:
<1>全局变量是系统在服务级定义的,变量名前有@@
<2>局部变量名不应该和全局变量名相同
名称 | 作用 | 返回类型 |
---|---|---|
@@rowcount | 返回受上一条语句影响的行数 | Integer |
@@language | 返回当前使用的语言 | nvarchar |
@@connection | 返回自上次启动以来连接或试图连接的次数 | integer |
@@DATEFIRST | 返回每周第一天的数字 | tinyint |
3.系统函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