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CSS之优先级(6大类)、权重(4等级)、从高到低优先顺序_css样式优先级高低排列_打瞌睡的兔兔小姐的博客-优快云博客
CSS的优先级及其计算公式:
一、CSS优先级分级:
1. !important:使用方法:在属性后面加上!important。优先级最高,会覆盖页面内任意位置定义的元素样式。IE6支持该属性。
2. 内联样式:使用方法:在html中给元素标签加style。
3.ID选择器:使用方法:利用ID选择器来定义的。例如:#id{magrin:0;},会覆盖覆盖.classname{}
4.类/伪/属性选择器:如.classname{}
5.标签选择器:div、p等标签
6.通用选择器:{}
二、css优先级的顺序
!important > 内联样式(style="...") > ID 选择器(#name{...}) > 类/伪/属性选择器(.classnem{...}) > 标签选择器(div{...})> 通用选择器
三、选择器的权重及其规则
在css中,会根据选择器的特殊性来决定所定义的样式规则的次序,具有更特殊选择器的规则优先于一般选择器的规则。如果两个规则的特殊性相同,那么后定义的规则优先。
四、CSS中的权重定义
注意:通用选择器(*),子选择器(>),和相邻同胞选择器(+)并不在这个等级中,所以他们的权值为0
五、利用权重值比较优先级
1、权重越大,优先级越高
2、选择器选择范围越小,越精准,优先级越高。
如:
#center p .tt = 100+1+10
#center .tt = 100+10
#center 为id选择器 ;p为标签选择器;.tt为类选择器